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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周處士還山序


  余讀魯莊公之《春秋》,未嘗不義曹劌之為人也。劌非魯之在位大夫也,又非魯之疇人巨室也。公將與齊戰,在位者亡言,而劌出見公,開說戰論,劌豈懷利以要君、盜名以奸世乎?魯為齊弱,誠不忍其君將或北,而其宗社之或傎也。噫!使魯在位君子,皆如劌之憂,為其君深謀而遠計,魯有不霸乎?長勺勝齊之後,劌遂為大夫矣,君子賀魯之有劌,又賀劌之言效于魯,非要君以奸世者也。

  南州處士周靖氏當紅賊陷吳興,上戰守之策于統兵主將,將韙其言而未用。參相楊公舉其人,以為可以置之樞機之地,薦章數上,處士又拂衣而去。夫處士豈有要於君、奸于時者耶?參相之力舉處士也,亦豈有私於處士耶?將用劌於長勺之後也。處士不受薦辟,至拂衣去,則有信其非盜名懷利也諗也。處士道過杭北門,出所陳策見予,予喜其言已達于時之君子也。言之利不利不在己,而卒返諸故山,處士將不得班于曹子乎。一命之榮不足為處士賀,予將賀其言有效于時之君,如曹子之效于魯也,於是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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