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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馮縣尹送司農丞杭公還京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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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農在周官為太府,掌九賦、九貢。秦為治粟內史,屬官兩史,屬官兩丞。漢有司農丞,謂之中丞。唐置丞六人。今主上開國金陵,他府寺有未遑立,而農正司先之。蓋以錢谷金帛委積所在,天子籍田耒耜、京師百官祿廩、朝會祭祀賞賚之取給。其務農重穀,實為富國強兵之本。故職司者,非康成之文學、牟融之達務,不以授之。 元年冬十月,大司農丞杭公仲玉,奉命來淞經理田賦,功成冊上,無漏無溢。其用法不礉,馭下不煩,不越三月而事集。郡縣稱美其人曰:「無杜中立繩吏之急,而有鄭莊千里不齎糧之效。」嘻!其治行可知矣。抑余有告于仲玉者:「主上新收浙地,官民田土,夙有成籍,然佃人租額,歲為地主,有增無減,阡陌日荒,莊佃日貧,至於今,蓋窮極無所措乎足矣。農丞之秩,上亞大卿,而司吾庶土之生者。歸覲主上,主上問吳民疾苦,倘有以言之,三吳之農幸矣。」是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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