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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薛推官詩


  吾友姑胥富子明來言杭州推官鄆城薛公之人,曰:「薛公起身國子伴讀,負特名公卿間,連曆縣尹掖城、甯晉,得民譽甚,三命為今職。惟杭實江以南大府也,其俗囂薄、喜訐爭,獄市滋起,大家事關節、遷變事情,奸偽百方出奇,獄訟有他比所不傳,雖老財察者病弗遑理。推官號難職,而于杭號尤難者。薛公之來也,斷某獄,平亭疑,法鹹一一當。蓋廉為治本,又明德之恕,以出之惟廉不淫,明不惑而恕,無文深之過,故臬不頗,民用不冤。自時府中事,無問大小,咸諮薛公,府長吏接之如賓師。事有隔其省閱,必舛差顛僨。一時僚友有坐畔法者,而薛公獨歌休聲於民,此其賢否優劣之較然者也。今將代去,丞相府與禦史章交上,其陟清署以耳目於天朝者必矣。杭士歌詩鄙腐,不足以侈而餞也,願邀於詩。」予審子明言不誣,為賦詩三章,一章述其善於職也,二章惜其去,三章期揚清要,以副杭人士之望也。詩曰(第四句五言):

  有淵有清,又靜且平。
  有照斯應,孰有撓有澄。
  我有疑臬,伊誰質之。
  我有枉罰,伊誰出之。
  孰奪我美,心如失之。
  雖奪我美,其用則邇。
  何以用之,驄馬禦史。
  雖驄馬史,群吏之師,四方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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