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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虎行


  劉平妻胡氏,從平戍零陽。平為虎擒,胡殺虎爭夫。千載義烈,有足歌者。猶恨時之士大夫其作未雄,故為賦是章。

  夫從軍,妾從主。
  夢魂猶痛刀箭瘢,況乃全軀飼豺虎。
  拔刀誓天天為怒,眼中於菟小於鼠。
  血號虎鬼冤魂語,精光夜貫新阡土。
  可憐三世不復仇,泰山之婦何足數。

  【注】

  《元史·烈女傳》:

  胡烈婦,渤海劉平妻也。至元七年,平當戍棗陽,車載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銜平去。胡覺起追及之,持虎足,顧呼車中兒,取刀殺虎,虎死,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以傷卒。縣官言狀,命恤其母子,仍旌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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