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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開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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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齊河陽執事文
周天和四年四月二十七,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陝西總管府移齊河陽執事:
自疆埸臥鼓,邊鄙收烽,義讓之行,未能朞月,孔誠誨盜,即值包藏。是以板載之師,須時而動,自安封域,非求拒防。雖複風塵暫接,旗鼓無侵,五將即回,雙崤已靜。始奉朝旨,獲被移書,令受叛城,使回軍實,想彼邊司,已奉處分。既有此還,輒須領納,未知何日,可遣戍兵,指附行人,遲能速報。盟且不渝,鄰境相善,顧瞻原野,幸甚實多。故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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