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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九年37歲


  紹興九年〔1139〕,已未歲,年三十七。

  講和。授開府儀同三司。論虜情。

  春正月,以複河南,赦天下。先臣表謝,寓和議未便之意,有曰:「婁欽獻言於漢帝,魏絳發策于晉公,皆盟墨未乾:顧口血猶在,俄驅南牧之馬,旋興北伐之師。蓋夷虜不情,而犬羊無信,莫守金石之約,難充溪壑之求。圖暫安而解倒垂,猶之可也;顧長慮而尊中國,豈其然乎!」末曰:「臣幸遇明時,獲觀盛事。事居將閫,功無補於涓埃;口誦詔書,面有慚於軍旅。尚作聰明而過慮,徒懷猶豫以致疑:謂無事而請和者謀,恐卑辭而益幣者進。願定謀于全勝,期收地於兩河。唾手燕雲,終欲複讎而報國;誓心天地,當令稽首以稱藩!」

  十一日,授開府儀同三司,加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三百戶。時三大帥皆以和議成,進秩一等。先臣獨力辭,且于貼黃陳情曰:「臣待罪二府,理有當言,不敢緘默。夫虜情奸詐,臣於面對,已嘗奏陳。竊惟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以訓兵飭士,謹備不虞;不可以行賞論功,取笑夷狄。事關國政,不容不陳,初非立異於眾人,實欲盡忠於王室。欲望速行追寢,示四夷以不可測之意。萬一臣冒昧而受,將來虜寇叛盟,似傷朝廷之體。」上三詔猶不受,複溫言獎激,至以「卻縠守學」,「克己」為稱,不得已,乃拜。

  先臣益率士卒,訓兵嚴備,以虞旦夕之警,分遣質信材辯者,往伺虜情。上方遣齊安郡王士㒟等謁諸陵,先臣自請以輕騎從士㒟酒掃,其實欲觀敵人之釁,以誅其謀,且上奏言:「虜人以和款我者十餘年矣,不悟其奸,受禍至此。今複無事請和,此殆必有肘腋之虞,未能攻犯邊境。又劉豫初廢,藩籬空虛,故詭為此耳。名以地歸我,然實寄之也。」秦檜知其旨,即奏新複故地之初,正賴大將撫存軍旅,賜詔褒諭而止之。又敕先臣軍:凡新界軍、民,毋得接納,其自北而來者,皆送還之,所遣渡河之士,悉令收隸,毋得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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