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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男雲奇功賞申都督行府狀


  鎮寧、崇信軍節度使、神武后軍都統制、充湖南、北、襄陽路制使岳飛狀申:「准都督行府劄子:『勘會制置使司近差官兵平蕩湖賊了當,內奇功、第一等人並已推恩訖,其武翼郎、閣門宣贊舍人嶽雲亦系奇功,緣雲系岳飛之子,不曾保明。除已具奏,乞優與推恩外,劄付飛照會。』契勘今來平蕩湖賊,並系將士戮力用命之功;男雲雖曾隨軍前去,即不曾立到顯效。所有前項行府照劄,飛即不敢令男雲祗受,今隨狀繳納,乞不施行。謹具申都督行府,伏候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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