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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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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進鄂王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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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審馬軍行次申省狀
起複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南、京西路宣撫副使、兼營田使岳飛狀申:「契勘近准指揮,令本司馬軍於扇筤船前行。續准指揮,為扇筤船在後隔遠,令次趙密軍馬後行。緣所管步人在前,馬軍在後,難以照會。伏乞指揮,將馬軍、步人同前行。謹具申尚書省並樞密院,伏候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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