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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南城軍捷奏


  武勝、定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營田大使、河南、北諸路招討使臣岳飛狀奏:「今月初十日,據本司統制忠義軍馬孟邦傑申:『遵依指揮,令措置收復南城軍。邦傑尋遣差將官楊遇等將帶人馬收復。據楊遇等申:七月初四日夜二更以來,南城軍北角與金賊交陣,擁掩澆水溺死賊眾不知其數,並殺死賊三千餘人。所有奪到鞍馬、舟船、器甲、弓、箭、旗、槍等別具狀供申外,逼逐賊兵出城,上船渡河。至初七日收復南城軍了當,已撫存官吏、居民,各安職業。委獲勝捷,申乞照會。』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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