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岳飛 > 經進鄂王家集 | 上頁 下頁
複三州奏


  鎮南軍承宣使、神武后軍統制、江南西路、舒、蘄州、兼荊南、鄂、岳、黃、複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臣岳飛狀奏:「近准指揮,遣飛進發軍馬,掩殺番、偽賊馬,於五月六日收復隨州,七月十七日收復鄧州,二十三日收復唐州,並已收復信陽軍。並已差官葺治,屯兵防守,已班師江上歇泊。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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