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元稹
>
元稹判詞集
|
上頁
下頁
對養雞豬判
甲為郡守,令百姓養母豬及雞。督郵諫其擾人,不許。
扇以仁風,阜財為急,教之畜擾,利俗則多。甲位列憑熊,政同佩犢,將除饑餒之患,用先蕃息之資,俾爾生生,非予擾擾。二彘既侔于龔遂,五孛足驗于陶朱,訓養雖勤,割烹斯利,既符孳貨,庶罔食貧。使荷之夫,不空為黍;倚杖而牧,豈獨刈葵。人無見卵之思,俗皆掩豆而祭,實惟務本,焉用他規。且異米、鹽之煩,寧懼糾繩之諫。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