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元稹
>
元稹公文集
|
上頁
下頁
授鄭涵尚書考功郎中馮宿刑部郎中制
敕:
二帝三王之所以仁聲無窮,績用明而刑罰當也。尚書郎專是兩者。疇將若予,僉曰:「前國子博士充史館修撰鄭涵,文無害,可以彰善惡;守歙州刺史馮宿,思無邪,可以盡哀敬。」庶尹百吏之能否,四海九州之性命,用汝參斷,汝其戒之。夫刻則害善,放則利淫,滯則不通,流則自撓,惟是四者,時考之難;亟則失情,緩則留獄,深則礙恕,縱則生奸,惟是四者,時行之難;八者不亂,然後可以有志於理矣。朕所注意,爾其盡心。
涵可考功郎中,宿可刑部郎中,余並如故。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