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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盧士玫權知京兆尹制


  敕:

  朕日出而禦便殿,召丞相已下計事,而大京兆得在其中,非常吏也。誠以為海內法式,自京師始,輦轂之下,盜賊為先,尹正非人,則賢不肖阿枉,奏覆隔塞,則上下不通。假之恩威,用讋豪右。具官盧士玫,自居郎署,執政者言其溫重不回,守法專固。副內史事,物議歸之。日者景陵將建,龜筮有時,予心怛然,懼不克濟。爾嘗倅職,應其供求,和而不同,儉而不隘,竣於己事,朕甚嘉焉。試命元僚,亦既不撓。今圜丘甫及,慶澤將施,攘剽椎埋,必有幸生之者,案牘卒吏,亦當因緣為奸,公費則多,而利不下究,惟是數者,爾司其憂。為爾正名,無吝操剸。

  可權知京兆尹,餘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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