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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烏重胤妻張氏鄧國夫人制


  敕:

  古者夫為大夫,則妻為命婦,況在小君之位,未加大國之封,豈唯有廢徽章,抑亦無以勸忠力也。

  某官烏重胤妻張氏,以《鳴鳩》之德,作合邦君,輔成勳猷,馴致爵位,雖從夫貴,未授國封。今以南陽本邦善地,錫為湯沐,加號夫人。茲乃殊榮,足光閨閫。可封鄧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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