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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奉國碑文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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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兵部尚書·兼左驍衛上將軍·充大內皇城留守·御史大夫·上柱國·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① 南陽王姓張氏,諱奉國,本名子良。以某年月日薨於家。其子岌哭於其黨曰:「唐制,三品以上,歿既葬,碑于墓以文其行。我父當得碑,家且貧,無以買其文,卿大夫誰我肯哀者?」由是因其舅捧南陽王所受制詔凡八通,曆抵卿大夫之為文者,予與焉。予故聞南陽王忠功,每義之,然其請。明日,子岌狀其故聞官閥以告曰: 「我南陽西鄂人。我高祖盈,左武衛將軍閑廄使。我曾祖蘭,朝散大夫沙州別駕。我祖景春,朝請大夫太僕少卿。我父南陽王,太僕府君之第某子也。少學讀經史子,至古今成敗之言,尤所窮究,遂貫穿於神樞鬼藏之間,而盡得擒縱弛張之術矣。大曆末,始以戎服事郭汾陽於邠。建中中,以騎五百討希烈于蔡,遭太夫人喪,號呌請罷,遂克終制。僕射張建封以壽帥移于徐,始以渦口三城授於我。僕射歿而徐師亂,子乘亂以自立,王不忍討,以師二萬歸於潤。德宗異之,詔召至京,授侍御史,複職於浙西,就加禦史中丞,又加國子祭酒。是元和之元年也。 二年,李錡叛,王擒之以獻,加檢校工部尚書兼右金吾衛將軍、御史大夫、上柱國,進封南陽郡王,食實封一百五十戶,遂錫嘉名。尋遷檢校刑部尚書,充振武、麟勝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等使,複以刑部尚書兼左金吾衛將軍、御史大夫,曆左龍武統軍、鴻臚卿,就加檢校兵部尚書,轉左驍衛上將軍,充大內皇城留守。以疾薨,壽八十三。特詔贈某官。我南陽郡夫人能氏,祖元晧,皇朝禮部尚書、左金吾衛將軍、進國公。岌與嵩,南陽夫人之二子也。嵩任某官,岌以某官奪喪制,葬以某年月日於某地。岌不肖,能言先將軍之職官,而不能知先將軍之勳業矣。乞為碑。」 予按僕射張建封以貞元十六年薨于徐,徐人立其子愔求命,南陽王不義其所為,以渦之眾盡棄去。由是泗、濠之守皆據郡。愔不能令卒帖徐,由南陽王之斷其臂也。元和之二年,潤帥錡求覲京師,既許之,不克覲,辱中貴人,殺其臣寮,以令下。楊帥鍔以叛告,朝廷甚憂之。初,錡筦鹽于潤有年矣,削虐暴狠,其下甚畏之,而庫庾之藏以億計。潤之師故南,韓晉公之所教訓,弩勁劍利,號為難當。是時,初定蜀,兵始散,物力未完,加誅於錡,甚難之。 憲宗皇帝不得已,下誅詔,不浹日,露章自潤曰:「十月十二日,錡就擒,從亂者無遺餘。」問其狀,則曰:「錡既叛,以是月十一日,命南陽王、田少卿、李奉仙率銳眾以圖池。南陽王喜養士,又能為逆順言。明日,與二將誓所部回討,錡城守不敢出,環其城,是夕攻愈急,錡眾壞散,縋於城下,遂就擒。」自是南陽王勳名顯於代。性卑順不伐,在振武時,以檢儉同士卒勞苦,居餘官,皆謹慎,專至如不及。在朝廷十餘年,似無功能者,未嘗圖進取。薨之日,家甚貧,幾無以葬其身。天子憐之,廢視朝,賻布帛,給班劍鼓吹以葬之。 嗚呼!舉三十年為言,其間至將相者凡百數,耳目相遠之後,非其子孫能識其姓名者,十不能一二焉。若南陽王縛錡棄愔,全徐完潤,自取爵位,以貽不朽,無幾希矣。碑於其墓,不亦宜乎!銘曰: 在昔徐師,知於南陽。付授兵柄,以俾為防。 徐喪其帥,徐人恃強。強以愔嗣,不歸其喪。 我欲盡殄,愔亦與亡。不忍自我,焚其構堂。 我或不去,愔盡必猖。斷其右臂,其能久長? 乃挈萬眾,賓於鄰疆。愔果惴惴,不假不狂。 逮及終歿,全歸其吭。潤錡待我,不踰於行。 一日叛命,肆其昏荒。我乃遽取,歸之天王。 非不可殺,示人不戕。報愔以惠,報錡以常。 稱示厚薄,俾之相當。克勇克義,不伐不揚。 銘于墓石,以永無強。 ﹛獨孤氏案:張奉國(740~822年4月6日),本名張子良,因擒叛賊李錡之功,封南陽郡王,賜名奉國。封賞雖由白居易提議,但封王就太過,縣侯足夠了。食實封一百五十戶,又有點雷聲大雨點小的味道。《新唐書·李錡傳》「帝禦興安門問罪,對曰:『張子良教臣反,非臣意也。』」這口供倒是有幾分可信,若事實如此,則張子良可稱腹黑王。再看下面,「帝曰:『爾以宗臣為節度使,不能斬子良然後入朝邪?』錡不能對」,憲宗這話自是不錯,但終究武斷了些。人家既可以慫恿李錡造反,又可以覺得希望不大,反手捉了這廝立功。 至於碑文說「薨之日,家甚貧,幾無以葬其身」云云,當是面子話。《舊唐書·裴度傳》「憲宗以淮西賊平,因功臣李光顏等來朝,欲開內宴,詔六軍使修麟德殿之東廊。軍使張奉國以公費不足,出私財以助用,訴於執政。度從容啟曰:『陛下營造,有將作監等司局,豈可使功臣破產營繕?』上怒奉國洩漏,乃令致仕。」可見財產還是不少的。 張奉國情況較複雜,所以不稱神道碑。新舊《唐書》也均無傳。據《舊唐書·穆宗本紀》「壬寅,左驍衛上將軍張奉國卒」,即長慶二年三月十一日壬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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