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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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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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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珩等可京兆府美原等縣令制
敕:韋珩等:
昔先王眚災肆赦,則殊死已降,無不宥免,而受賄枉法者,獨不在數,常常罪之,以此防吏,吏猶有豪奪於人者,朕甚憫焉。日者覃懷有過籍之賦,使吾百姓無聊生於下,非珩等為吾發覺,則吾終不得聞東人之疾苦矣。今美原、藍田,皆吾甸內之邑,爾其為吾養理生息,以惠困窮,使天下長人之吏,知朕用廉激貪之意焉。珩可守美原令,鄂可藍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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