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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八 碑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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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陽縣令陸翰妻河南元氏墓誌銘 陸氏姊,事父母以孝聞,事姑如事母,善伯以悌順如事兄,睦族以惠和,煦下以慈愛:四者謂之吉德,然而不壽也。嗚呼!享年三十有一,歿世于夏陽縣之私第,是唐之貞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之初五日也。冬十月十有四日,葬于河南洛陽之清風郡平樂裡之北邙原,從祖姑兆上。永貞之元年歲乙酉朔旦景申,辰在己酉,須時順也。 始祖有魏昭成皇帝,後失國,今稱河南洛陽人焉。六代祖諱嚴,在周為內史大夫以諫,在隋為兵部尚書昌平公。中古君子曰:「忠之後必複。」降五世而生我皇考府君。府君諱某,以四教垂子孫,孝先之,儉次之,學次之,政成之。當乾元、廣德之間,郡國多事,由雲陽昭應尉、馮翊猗氏長遷于殿中侍御史。或未環歲,或未浹時,而五命自天。非夫公不來則人不蘇,公不遷則善不聳,何是之速也!董芳書奏議者凡八人,其在比部郎中也,宗人得罪有不察。夫玉與瑉類而不雜者,屈我府君為虢州別駕,累遷舒王府長史,至則懸車息休,宴如也。嘗著《百葉書要》,以萃群言,秘牒一開,則萬卷皆廢。由是懼夫百氏之徒,一歸於我囿,所不樂也,故世莫得傳焉。 德業至矣!不峻其位,不流其化,時哉時哉!我外祖睦陽鄭公諱濟,官族甲天下。我太夫人聖善,六姻鹹重焉。以憫默罰婢僕傭保,以莊勵為鞭笞用,至於兒稚不能夏楚,而嗃嗃於他門。肆我伯姊,穆其嚴風,柔以慈旨,于人為克肖矣。生十四年,遂歸於吳郡陸翰。 翰,國朝左侍極兼宰相信之玄孫,臨汝令秘之元子,魏出也。魏之先文貞,有匡君之大德。翰少孤,事親以至行立,釋褐太平主簿。我姊由是而歸之。逮陸君之宰夏陽也,事姑垂二十年矣。姑愛之若慈母,婦敬之若嚴君。雖母兄之饋,不授于姑則不至,而況於私其財乎?閨門之內,未嘗以往復之言聞婢僕,而況於相色乎?及太夫人之沈痼也,夫人亦不利行有年矣。然而藥不嘗於口則不進,衣不出於手則不獻。冬之夜,夏之日,環侍其側者二三歲,衣不釋體,倦不形色,曾不以己之疾為愈矣。 嗚呼!閔之養其親也,方於此何如?吾不知也。至於陸君之在疚也,克哀敬以終養之,舊疾暴加,不數日而不作。陸君縻職他縣,至則無及矣。將訣之際,子號女泣。問其遺訓,則曰:吾幼也辭家,報親日短,今則已矣,不見吾親,親乎親乎!西望而絕。 痛夫!孝于親,敬于姑,順于夫,友于兄弟。辭世之日,母不獲撫,夫不及決,兄不得臨,弟不得侍。天乎淑善,反以為罪乎!二女:曰燕、曰迎。兩男:師道、嶠。夫人兄沂,兄秬,弟積、弟稹,或遊遠,或守官,或歸養,皆不克會葬。陸君先是職於使,又不克董喪。從父季真以二子襄事,禮也。我尊夫人有命于小子稹曰:「吾大懼夫馨香之行,莫熾於後,爾其識之。」是用銜恤隕涕,篆銘於壙。銘曰: 嗚呼!有唐陸氏孝夫人元氏之墓。 ▼唐左千牛韋佩母段氏墓誌銘 唐少保贈僕射韋公幼子左千牛佩,母曰武威段氏,故衢州司田參軍岌之弟二女也。其四代祖褒國公、揚州都督贈輔國大將軍,生曾祖宣州長史諱弘珪,生大父鄜州刺史諱懷本。先是僕射裴夫人早世,女抱子幼,思所以仁之者,命主養之。始長安令至於都留守,持門戶主婚嫁者殆十五歲。當貴大之家,處謙謙之勢,然而不怨不德,禮得其宜,信難矣。今僕射喪益不失,非盛勳烈之後,其孰能如此哉! 元和四年九月十九日,暴疾終於履信第,享年四十。定其年十二月二日,葬于河南縣龍門鄉之午橋村。凡韋氏之族姻聞其喪,莫不親者悲,疏者歎,不亦善處其身哉!故僕射諸子洎諸女,皆服兄弟之母服,而哀有加焉。始予亡妻,生不月而先夫人歿,免水火之災,成習柔之性,用至於妝櫛、針組、書誡、琴瑟之事無遺訓,誠有以賴焉。是以予妻之言于予曰:「離則思,思則夢,夢則悲,疾則泣,戀戀然予不知其異所親矣。」決予之際,切以始終於敬為托焉。今日之志其終乎?銘曰: 母以子貴,貴必因人。 人本乎祖,祖盛厥勳。 昔我稚室,沒懷其仁。 仁莫之報,沒而有雲。 今複泯矣,報之斯文。 ▼葬安氏志 予稚男荊,母曰安氏,字仙嬪,卒于江陵之金隈鄉莊敬坊沙橋外二裡嫗樂之地焉。始辛卯歲,予友致用憫予愁,為予蔔姓而授之,四年矣。供侍吾賓友,主視吾巾櫛,無違命。近歲嬰疾,秋方綿痼,適予與信友約浙行,不敢私廢。及還,果不克見。大都女子由人者也,雖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釋,況不得為人之妻者,則又閨袵不得專妬於其夫,使令不得專命於其外,禮儀不得以尊卑長幼之序加於人,疑似逼側以居其身,其常也。況予貧,性複事外,不甚知其家之無,苟視其頭面無蓬垢,語言不以饑寒告,斯已矣。今視其篋笥,無盈餘之帛,無成襲之衣,無帛裡之衾,予雖貧,不使其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予不察,以至於其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稚子荊方四歲,望其能念母,亦何時可成立,則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為志且銘。銘曰: 複土之骨,歸天之魂。 亦既墓矣,又何為文? 且曰有子,異日庸知其無求墓之哀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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