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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二 碑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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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國公魏博德政碑 陛下以元年正月壬戌詔臣稹曰:「朕有臣弘正,自魏入鎮,魏人思之,因守臣愬狀其德政,乞文。爾司予言,其文以付。」臣拜稽首,退而奏書于陛下曰: 始安祿山以玄宗四十三年盜幽州兵,劫擊郡縣,踰關據京,天下掉撓。肅宗征之,海內甫定,而夾河五十餘州,或服或叛,更立迭奪,廢置征伐、朝覲、賦入之宜,皆自為意。五紀四宗,容受隱忍。田承嗣始有魏、博、相、衛、貝、澶之地。承嗣卒,以其地傳兄子悅,悅傳緒,緒傳季安。既而季安悍誕淫驕,風勃蠱蠧,發則喜殺左右,漸及於骨肉,往往顧妻子曰:「安用此?」由是內外惴悸。妻元氏因人不忍,移置他所,餘一月乃卒。是歲,先皇帝元和之七年八月也。季安子懷諫,始十餘歲,眾襲故態,名為副大使,而家臣蔣士則逆虐用事,士眾不分服,日夜相告曰:「田中丞興,博大孝敬,于軍謹廉,讀儒家書,好言君臣事,儻可依倚為將帥乎?」聞者皆踴躍,一朝牙旗下眾來捧附,興僕地不肯起,眾亦不肯去,乃大言曰:「爾輩即欲用吾語,能不殺副大使,且許吾取天子恩澤,洗汝痕穢,使千萬眾知君臣父子之道,從我乎?」皆曰:「諾。」遂殺蔣士則等十數人,以興知留後事,移懷諫於外。明年,歸之朝,蓋七年之十月四日也。 興乃圖六州之地域,籍其人與三軍之生齒,自軍司馬已下,至於郡邑吏之廢置,盡獻於先帝。先帝詔興以工部尚書長魏、博、相、衛、貝、澶之地,仍敕司封郎中、知制誥裴度使於興,且以錢一百五十萬緡賜其軍,曲赦管內,使百姓一年勿複事,問耆羸,賑乏困,改前政之不以法者。魏之人相喜曰:「歸天子乃如是耶!」興又悉取魏之僭服異器,人臣所不當為者斥去之。先帝曰:「興吾六州善心者,田興也。使興弘吾至正,不亦可乎?」因名曰弘正。 先是,魏諸賓猶僕役也,將卒無畏避。弘正始求副節度以下於朝,至則迎迓承奉,功雖勳將,莫不乘者避,謁者趨,付授諮度,始用賓禮。先是,諸將之外有權者,莫不拘劫妻子以為固;四方之來聘問者,莫不防礙出入以為密。士吏工賈,限其往來,人多懼愁,稀複會聚,至是皆曠然矣。魏之人又相喜曰:「人之生不當如是耶!」滑以水害聞於朝,請移河于衛之四十裡,且役衛工三萬餘。詔弘正議之。皆曰:「壞吾地,役吾人,以利他邑,古無有也。」弘正曰:「魏於滑,信彼此矣,朝廷何異焉?」不時興工,以教人讓,魏俗丕乂,先帝多之,以右僕射就加焉。十三年,又加司空,以子布之會蔡有勞也。是歲,李師道燒河陰,驚洛邑,陰通元濟,詔弘正誅之。明年,破賊五萬于東阿,進收鄆之陽穀,距其城四十裡營焉。二月壬戌,劉悟斬師道,加司徒、平章事,複歸於魏。其年八月,朝京師,先帝待之有加焉,乞留不獲,詔加侍中以遣之。又明年,陛下以成德喪師,詔弘正入焉。 初,王武俊以戰朱滔功,得有趙地,傳子孫凡三十九年矣。至承宗為盧從史、李師道所詿誤,先皇帝征而赦之者再,憂畏蹙恧,不克來覲。既而聞陛下天覆海深,悉包悉受,乃果自信,將朝有時。未行,會病,將歿,以志付其弟承元,聽命於朝。陛下語宰相曰:「弘正在魏,吾何患焉!」即日內出五詔,詔弘正為中書令,節度於鎮,且詔父子皆為帥,以大其威。十一月,甲寅,成德獻狀曰:「弘正自去魏,魏人哭之,鎮人歌之。」奉宣詔條,除去僭異,猶魏政也。 且臣聞之德之至者有二政之大者有三三政一曰仁為惠政二曰法為善政三曰謙為和政二德一曰忠為令德二曰孝為吉德今弘正獻魏博六州之地平淄青四代之寇入鎮冀不測之泉可以為忠矣祖考食宗廟父子分土疆兄弟羅軒冕可以為孝矣始初山東鍵閉束縛泳而遊之歌而舞之可以為仁矣始初山東逼越廢怠裁而制之舉而用之可以為法矣始初山東傲狠侵取地以讓之功以助之可以為謙矣謙法仁孝資之以忠不曰德政謂之何哉臣請奉制以一百九十二字付守臣愬銘之石用申約束銘曰 帝命弘正,予言是聽。理亂有數,其道甚明。 亂則隱約,理由亂生。既理複亂,生於玩輕。 唐受天命,海內承平。高祖太宗,不荒不寧。 玄宗抑厄,其否乃革。四十三年,奄有丕宅。 始視燕寇,胡雛弄兒。雖我寵重,彼將胡為。 所細所忽,忽焉而罹。四後垂顧,山東不夷。 逮我聖父,殷憂儉克。乘其淫驕,乃伐乃殛。 爾視群孽,胡為而亡?僭久而大,頑昏暴狂。 爾亦自視,胡為而昌。憂畏逼側,永思悠長。 曩爾之無,今爾之有。既克而有,在克而守。 惟爾惟我,而今而後。爾雖穹崇,無忘辱詬。 我雖平寧,無忘燕寇。銘之戒之,以永聲臭。 ▼唐故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兵部尚書·兼左驍衛上將軍·充大內皇城留守·御史大夫·上柱國·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 南陽王姓張氏,諱奉國,本名子良。以某年月日薨於家。其子岌哭於其黨曰:「唐制,三品以上,歿既葬,碑于墓以文其行。我父當得碑,家且貧,無以買其文,卿大夫誰我肯哀者?」由是因其舅捧南陽王所受制詔凡八通,曆抵卿大夫之為文者,予與焉。予故聞南陽王忠功,每義之,然其請。明日,子岌狀其故聞官閥以告曰: 我南陽西鄂人。我高祖盈,左武衛將軍閑廄使。我曾祖蘭,朝散大夫沙州別駕。我祖景春,朝請大夫太僕少卿。我父南陽王,太僕府君之第某子也。少學讀經史子,至古今成敗之言,尤所窮究,遂貫穿於神樞鬼藏之間,而盡得擒縱弛張之術矣。大曆末,始以戎服事郭汾陽於邠。建中中,以騎五百討希烈于蔡,遭太夫人喪,號呌請罷,遂克終制。僕射張建封以壽帥移于徐,始以渦口三城授於我。僕射歿而徐師亂,子乘亂以自立,王不忍討,以師二萬歸於潤。德宗異之,詔召至京,授侍御史,複職於浙西,就加禦史中丞,又加國子祭酒。是元和之元年也。 二年,李錡叛,王擒之以獻,加檢校工部尚書兼右金吾衛將軍、御史大夫、上柱國,進封南陽郡王,食實封一百五十戶,遂錫嘉名。尋遷檢校刑部尚書,充振武、麟勝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等使,複以刑部尚書兼左金吾衛將軍、御史大夫,曆左龍武統軍、鴻臚卿,就加檢校兵部尚書,轉左驍衛上將軍,充大內皇城留守。以疾薨,壽八十三。特詔贈某官。我南陽郡夫人能氏,祖元晧,皇朝禮部尚書、左金吾衛將軍、進國公。岌與嵩,南陽夫人之二子也。嵩任某官,岌以某官奪喪制,葬以某年月日於某地。岌不肖,能言先將軍之職官,而不能知先將軍之勳業矣。乞為碑。 予按僕射張建封以貞元十六年薨于徐,徐人立其子愔求命,南陽王不義其所為,以渦之眾盡棄去。由是泗、濠之守皆據郡。愔不能令卒帖徐,由南陽王之斷其臂也。元和之二年,潤帥錡求覲京師,既許之,不克覲,辱中貴人,殺其臣寮,以令下。楊帥鍔以叛告,朝廷甚憂之。初,錡筦鹽于潤有年矣,削虐暴狠,其下甚畏之,而庫庾之藏以億計。潤之師故南,韓晉公之所教訓,弩勁劍利,號為難當。是時,初定蜀,兵始散,物力未完,加誅於錡,甚難之。 憲宗皇帝不得已,下誅詔,不浹日,露章自潤曰:「十月十二日,錡就擒,從亂者無遺餘。」問其狀,則曰:「錡既叛,以是月十一日,命南陽王、田少卿、李奉仙率銳眾以圖池。南陽王喜養士,又能為逆順言。明日,與二將誓所部回討,錡城守不敢出,環其城,是夕攻愈急,錡眾壞散,縋於城下,遂就擒。」自是南陽王勳名顯於代。性卑順不伐,在振武時,以檢儉同士卒勞苦,居餘官,皆謹慎,專至如不及。在朝廷十餘年,似無功能者,未嘗圖進取。薨之日,家甚貧,幾無以葬其身。天子憐之,廢視朝,賻布帛,給班劍鼓吹以葬之。 嗚呼!舉三十年為言,其間至將相者凡百數,耳目相遠之後,非其子孫能識其姓名者,十不能一二焉。若南陽王縛錡棄愔,全徐完潤,自取爵位,以貽不朽,無幾希矣。碑於其墓,不亦宜乎!銘曰: 在昔徐師,知於南陽。付授兵柄,以俾為防。 徐喪其帥,徐人恃強。強以愔嗣,不歸其喪。 我欲盡殄,愔亦與亡。不忍自我,焚其構堂。 我或不去,愔盡必猖。斷其右臂,其能久長? 乃挈萬眾,賓於鄰疆。愔果惴惴,不假不狂。 逮及終歿,全歸其吭。潤錡待我,不踰於行。 一日叛命,肆其昏荒。我乃遽取,歸之天王。 非不可殺,示人不戕。報愔以惠,報錡以常。 稱示厚薄,俾之相當。克勇克義,不伐不揚。 銘于墓石,以永無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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