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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元衡神道碑


  資善大夫、集慶軍節度使蒲察公神道碑銘並序

  公諱元衡,字君平,姓蒲察氏,以小字某行世。為某路貴族。國初,遷種人屯戍中州,遂為真定人。祖諱昔兀乃,贈鎮國上將軍。考諱福山,親衛出身,官鎮國上將軍、臨洮路康樂知寨。公則康樂之弟子也。康樂愛公風骨不凡,度能起家,使應童子舉。年十一登科,移籍太學。弱冠擢泰和三年策論進士第,釋褐永年縣丞。繼曆三縣佐,皆有能名,召為左三部檢法司正。公資稟仁厚,臨政本于惠養,不以鞭棰立威。及居議獄之地,忠愛款曲,末減者為多,法家稱焉。

  貞佑初,從狩汴都,拜監察禦史,累遷左司諫。朝廷知公蓋將大用矣。未幾,授慶陽府治中,權府事。部民妻有與外人私者,民捕獲之,手刃其妻,詣官自陳,公釋而不問,一時能官者以知義許之。入為刑部郎中。

  正大二年,被詔審理冤獄。時所在獄犴填滿,官吏習于柄臣弄威之後,知有無辜而被系者亦莫敢言。公遍歷郡邑,躬自臨問,非情有不可耐者,一切以詔旨出之,所活不啻千人。四年,遷戶部侍郎。詔以鄭州軍卒謀反,命與防禦使、臨淄郡王張惠鞠之,辭連二偏將:一遙領陳州防禦使王,一息州刺史李。公以理諭卒,言:「汝以小怨置人造逆之地,就使人詿誤而死,能代汝否?神理不可誣,冤報何時而已耶?」卒感悟,盡吐情實。公以聞,二人得不坐。五年,授京西路大司農卿,兼採訪提舉刑獄事。公老于從政,仁信愈篤,不動聲氣,而感惠並舉,公議藹然,有公輔之望。七年,改集慶軍節度使、亳州管內觀察使。未赴,遘疾,以某年月日,春秋五十有二,薨於私第之正寢,去河南破不一年耳。積官資善大夫,彭城郡開國侯。

  夫人王氏,燕郡大族,封彭城郡侯夫人。家政整潔,有內助之功,中表歸之。年七十二,後公二十年而卒。子男一人,桓端,護衛懷遠大將軍。男孫二人:榮祖、慶祖,皆尚幼。桓端以某年月日,舉公之柩葬於某所之先塋,夫人祔焉。既葬之幾年,某過東平,桓端以碑銘為請。平時以公恂恂退讓,不為鍛煉之風所移,嘗向慕之,故不復以固陋辭。乃為銘曰:

  廷平之於,大理之徐,議獄闊疏,至可以漏吞舟之魚。
  於嗟公乎,其斯人之徒歟!
  大安權移,變亂維初,傅翼虎臣,恣為誅鋤。
  一羽死而一虎出,封豕與俱。
  公適其時,職司刑書,乘禦史驄,登使者車,悃愊無華,閒雅甚都。
  周旋于柱後惠文之間,溫其褐寬之儒。
  平反幾何,月計有餘。
  方血肉狼籍,而有治古之騶虞。
  禍慘河陰,或僇或俘,不為國殤,即亡國之大夫。
  天獨厚公,得歸公于黃壚。
  湯旱焚如,一溉者後枯,孰乘孰除,吾知神理之不誣。於嗟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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