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名家 > 葉德輝 | 上頁 下頁 |
| 葉德輝簡介 |
|
|
|
葉德輝(1864年~1927年4月11日),字煥彬,一字漁水,號郋園,一號直山,自署朱亭山民、麗廔主人。因出過天花又稱葉麻子。湖南湘潭人,但他自稱「南陽葉德輝」——祖籍為南陽,後遷至江蘇吳縣(今蘇州市),再遷湘潭。為清末民初著名學者,也是近代史上著名的守舊派——「翼教派」的領袖。 生平 葉德輝的父親葉雨村,于太平天國時從江蘇吳縣遷居湖南長沙經商。為了應考科舉,葉家捐銀200兩取得湘潭縣籍。葉家世居於坡子街,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據《申報》在1913年報道,坡子街為葉氏父子營業的地方,葉父任本街團總。父歿,族人推舉葉德輝接替,並任全城商團團長。 葉德輝八歲入學,學習《四書》、《說文解字》、《資治通鑒》等古學。十七歲就讀嶽麓書院。 光緒十一年(1885年)中舉人,光緒十八年(1892年)中進士,同年五月,以主事分部學習,授吏部主事,但他到任不久,便以乞養為名,要求開缺回籍,從此不再任官。1910年,長沙水災,糧食奇缺,米價飛漲,激發搶米風潮。葉德輝因囤谷萬石,不肯削價出售,被清廷革去功名。 1915年任省教育會長,發起成立經學會,編寫《經學通訪》講義;袁世凱復辟,組織籌安會湖南分會。 1919年,推動並協助張元濟刊印《四部叢刊》。據其《書林餘話》,曾撰《例言》,出力甚多。 1927年4月11日,被湖南農工商學各界團體在長沙召開「公審大會」,在瀏陽門外識字嶺槍決。①② ①1927年4月11日,湖南省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根據《湖南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組織條例》第九條及《湖南省審判土豪劣紳暫行條例》第一條暨第二條,將他定性為「著名反動領袖及著名土豪劣紳」,判處死刑,並沒收其財產。署名同意判決葉德輝死刑之委員,為吳鴻騫、馮天柱、謝覺齋、戴述人和易禮容,符合規定。 其中,吳鴻騫(國民黨員)時任湖南省高等檢察廳廳長;馮天柱(國民黨員)時任湖南省高級軍法官;戴述人(共產黨員)、謝覺齋(即謝覺哉)都是當時的國民黨湖南省黨部監察委員;易禮容(共產黨員)則是湖南農協負責人。 ②據其子葉尚農寫給日人松崎柔甫的信(刊橋川時雄編《文字同盟》第5號),敘述其時情況: ︻ 今將先父遇難被害各情節,涕泣陳之。先父于夏曆三月初七日晚六時,被農工界在家捕去,送押長沙縣署內。當即遍懇有力各要人,出為救援,均歸無效。初十日,由長沙縣轉送特別法庭,于下午三時提訊一次,所犯刑律,帝制嫌疑。四時,送往瀏陽門外識字嶺槍決。身受兩槍,一中頭部,一中心部,遂遭慘死。嗚呼,痛哉! 是日,全家大小,恐被逮捕,均皆逃避,妻離子散,惶懼萬分。家中所有藏書,以及金石字畫、古銅遺稿、應用金銀珠玉、衣服器具等要件,均被彼等搶劫一空。家中僅存少數書籍、碑帖、書版,充為中山圖書館所有。現懇友人疏通,故未搬移他處。住宅充為館址,並設辦事處,管理有人,聞有散失。家藏宋元及善本書籍,計存無幾。現事仍未解嚴,棘人闔家大小,男女人丁,至今隱逸,逃往四方,仍未團聚。霎時家敗人亡,不知所犯何律。 先嚴近撰《觀古堂藏書記》、年譜、詩稿、經學各書,均被沒充。刻在托友說項,不知能否發還。棘人遭此大故,現在流離失所,寢饋難安,神情恍怫,如若顛狂,一切苦衷,罄竹莫宣。知我如兄,其將何以教之,而將何以救之耶! 棘人葉尚農泣血頓首 夏曆七月十四日 ︼ 成就與評價 葉德輝精於版本目錄學、喜藏書、編書,以刻書聞名,他的名言是「老婆不借、書不借」,他在書裡都放春宮畫,據說可以避祝融,以防火災。曾編纂了《觀古堂書目叢刻》、《書林清話》、《古今夏時表》,並校刊《元朝秘史》。《書林清話》算是中國第一部真正有系統的書籍史,用筆記體寫成,敘述唐宋以來刻板、活板、套色各種印刷方法。梁啟超曾評價此書「論刻書源流及掌故甚好。」 史學家謝國楨在《叢書刊刻源流考》一文評價:「葉氏為湖南土豪,出入公門,魚肉鄉里,……論其人實無可取,然精於目錄之學,能于正經正史之外,別具獨裁,旁取史料,開後人治學之門徑。」 毛澤東在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閉幕會(1968年10月)上,就葉德輝之死,說道:「這個保孔夫子、反對康有為的,此人叫葉德輝。後頭顧孟餘問我,有這件事嗎?我說有這件事,但是情況我不大清楚,因為我不在湖南。對於這種大知識分子不宜於殺。那個時候把葉德輝殺掉,我看是不那麼妥當。」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