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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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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舜【一名法】 改國號曰大封民國 偽諡宣武帝 隆舜,唐僖宗丁酉乾符四年即位,年十七歲。明年,改元貞明,又改元嵯耶、承知、大同,改國號曰大封民國。遣使于唐請和,詔許之。自勸龍晟至世隆以來,侵蜀伐安南,用兵五十餘年,帑藏不給,橫斂於民,上下倶困。舜立,耽於酒色,委政臣下,故願求和于唐,乃遣段{山羌}寶詣嶺南節度使辛讜,請修好。讜奏,許之,以息邊患。 乾符六年,遣使于唐求和親,無表,只用牒,稱弟不稱臣。唐帝召百官議,禮部侍郞崔澹曰:「南詔無禮,恐貽後笑。」使者上書與澹爭。帝諭解之。議者謂中國多故,南詔寖強,不若權與和親。便從之。僖宗庚子廣明元年春正月,唐命宗正少卿李龜年來和親。 僖宗辛醜中和元年,上表款附。 中和癸卯三年,唐以宗室女為安化長公主,妻隆舜,僖宗乙已光啟元年,遣宰相趙隆眉、清平官楊奇鯤、段義宗三人,朝唐帝行在,且迎公主。高駢在淮陽飛章上言:「三人南詔心腹。宜止而酖之。」唐帝從其言。隆眉等死,南詔遂不復振矣。是年昆侖國進美女,舜嬖之。 光啟二年地震,龍首、龍尾二關、三陽城皆崩。 昭宗己巳乾寧四年,隆舜多內嬖,常信讒以誅其下,淫虐日甚。豎臣楊登弑之于東京,在位二十年,子舜化貞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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