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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蜀王秀罪詔


  (仁壽二年十二月)

  汝地居臣子,情兼家國,庸、蜀要重,委以鎮之。汝乃干紀亂常,懷惡樂禍,睥睨二宮,佇望災釁,容納不逞,結構異端。我有不和,汝便覘候,望我不起,便有異心。皇太子,汝兄也,次當建立,汝假託妖言,乃雲不終其位。妄稱鬼怪,又道不得入宮,自言骨相非人臣,德業堪承重器。妄道清城出聖,欲以己當之,詐稱益州龍見,托言吉兆。重述木易之姓,更治成都之宮,妄說禾乃之名,以當八千之運。橫生京師妖異,以證父兄之災,妄造蜀地徵祥,以符己身之籙。汝豈不欲得國家惡也,天下亂也?輒造白玉之珽,又為白羽之箭,文物服飾,豈似有君?鳩集左道,符書厭鎮。

  漢王於汝,親則弟也,乃畫其形像,書其姓名,縛手釘心,枷鎖鈕械。仍雲請西嶽華山慈父聖母神兵九億萬騎,收楊諒魂神,閉在華山下,勿令散蕩。我之於汝,親則父也,複雲請西嶽華山慈父聖母,賜為開化楊堅夫妻,回心歡喜。又畫我形儀,縛手撮頭,仍雲請西嶽神兵收楊堅魂神。

  如此形狀,我今不知楊諒、楊堅是汝何親也?包藏凶慝,圖謀不軌,逆臣之跡也。希父之災,以為身幸,賊子之心也。懷非分之望,肆毒心于兄,悖弟之行也。嫉妒于弟,無惡不為,無孔懷之情也。違犯制度,壞亂之極也。多殺不辜,豺狼之暴也。剝削民庶,酷虐之甚也。唯求財貨,市井之業也。專事妖邪,頑嚚之性也。弗克負荷,不材之器也。

  ——凡此十者,滅天理,逆人倫,汝皆為之,不祥之甚也,欲免禍患,長守富貴,其可得乎!

  (《隋書·庶人秀傳》,《北史》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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