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楊廣 > 楊廣文集 | 上頁 下頁
詔修高廟樂


  (大業元年)

  古先哲王,經國成務,莫不因人心而制禮,則天明而作樂。昔漢氏諸廟別所,樂亦不同,至於光武之後,始立共堂之制。魏文承運,初營廟寢,太祖一室,獨為別宮。自茲之後,兵車交爭,製作規模,日不暇給。伏惟高祖文皇帝,功侔造物,道濟生靈,享薦宜殊,樂舞須別。

  今若月祭時饗,既與諸祖共庭,至於舞功,獨於一室,交違禮意,未合人情。其詳議以聞。

  (《隋書·音樂志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