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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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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見其人魁梧有非常之表,且能卒然不驚,其技必有過人者。急斂手而前曰:「小子無狀,誤丈人為賊,幸宥唐突。」 其人睨而言曰:「適大聲呼賊者若耶?胡又若有女子號泣聲也。」 杜曰:「然,小子兄妹二人,自江西至此,尋親不遇,複迷途徑,是以在此。丈人能賜周全,俾免露宿,亦德之大者。」 其人傾首曰:「令妹在何許?」 杜指示之。其人問女曰:「若二人,兄妹耶?若今年歲幾何矣?」 女俯首告之。其人笑語杜曰:「何兄妹鄉音之不一也?」 後微顛其首曰:「姑暫止我家亦可。」 杜心忐忑,欲不行,其人握杜腕曰:「行矣無慮,我天下之好事人也。」 杜腕被握,思脫不得,乃扶女偕行,下山數十步,便見樓宇。及門,其人推而入,廣廳巨額,陳設華煥,然琉璃之燈四,光照鬚髮畢見。健僕三數輩,挺然矗立。其人奮步登堂,據上座,握杜及女,示左右坐。卒然問曰:「汝二人將潛逃至何所,速白無隱,我非受人欺者。」 杜聞言大怒,瞋目視良久,吒曰:「丈人何太輕人,寧視我為掠人口者,即謂不類。丈人無官守,亦不得以威脅人。我二人窮途無告,托丈人一夕之庇,于丈人無所損,何辱過事盤詰?如不蒙相容,或有他慮,則白官與逐客,一任尊處,必以訊盜賊之威臨危,則寧死不受辱。」 其人改容而起曰:「某過甚矣!幸足下不為此乘間,頃言尋親不遇,令親何如人,曷以見告?」 杜以魏伯言對,其人曰:「魏伯言,吾習聞其人,與足下何親?」 杜曰:「吾嶽耳。」 其人曰:「業成禮未?」 杜未及答,女已飲泣不禁。 杜思不能終隱,其人亦非惡,不如告以實,乃具言其始末。其人甚驚詫,俯首思有頃曰:「今夕已無及,明晨吾當往謁魏先生,調處其事。若二人既未成禮,當分室而處。」 言已,呼女僕引女入西室,己攜杜手東室道安置。杜請詢姓字,其人笑曰:「我即張仲揚也,明日必有以處子。」 杜驚悸拜服。張曰:「我尚有經營,請便安寢。」 張出,召其子,告以事曰:「汝謂將安出,魏女美而賢,必欲得而為婦,則猶汝之婦也,謂當奈何?」 紹基曰:「兒何患無婦,而必奪人之婦,且二人偕逸,曖昧誠不可知,兒縱不以為嫌,如人言何?願兒父成其兩好,無以兒為懷也。」 張大喜曰:「賢哉吾兒!能自立,何患無偶。」 張父子言頃,一僕進白,魏家走伻報喪,今尚在外。張大驚亟出,魏僕曰:「小姐中惡不及治,業就殮矣!」 張聞言,知魏將以暴死掩跡,亦佯為悲歎之狀,言明日當親臨弔唁。 魏僕去,張語其子紹基曰:「愚哉魏叟,乃欲以暴死掩跡,盍速備殮器數事,明日往吊,當言女既為張氏婦,當受張氏殮,請改殮以葬,魏必無辭。」 紹基曰:「棺虛無物,安得無辭。」 張曰:「辭則強啟其棺,我等以輿夫六人往,納斧鑿於衷衣,棺新封不固,啟之易耳。」 次日,如言而往,魏果辭曰:「家門不幸,喪及稚孺,實愴於懷,若複揭而出之,顛倒衣履,誠所不忍。既辱承厚愛,則賜抔土以掩遺骼,生知所感,死知所歸矣!」 張曰:「固所願也。」 魏款張於別室,數僧禮佛於堂,鐘聲梵語,清響如雲。張僕佯為觀禮,近棺,斧斤卒下,棺劃然而裂。張聞嘩聲急出,魏隨其後,僧及張僕十餘人,聚囂於棺側。張排眾入視,則赫然而臥棺中者,僧也。禮佛之僧,爭撫屍號曰:「昨夕吾師不歸,方共疑訝,乃死此耶,是必有死吾師者,吾等安可不為吾師理屈。」 號已,皆奮臂大嚷。 張盱愕不知所為,回顧魏,已昏臥地上。張令舁至榻,灌救逾時,始蘇,僧呼償命益劇。張謂諸僧曰:「若等少安,吾將有以召若,僧而死於俗家,死因不言可知矣。不速秘之,白於官,若等有何利焉?吾當權言于主人,以千金為若師恤,若等無露其情於人,而以主人之女葬。」 諸僧習知。張又許千金之利,遂不復囂,張令僕蓋棺封固,以千金之言告魏,魏不敢否。 張歸,將以女及杜返魏,及抵家,二人已不知所之。以詢閽人,皆言無見,張頓足歎曰:「事益棼於亂絲矣!」 亟令其子紹基曰:「二人逃自我家,我責無可貸,汝速備裝往蹤跡之。杜自雲金溪人,脫不能得之於途中,抵其地必有知者,不得兆,無歸也。」 紹基有難色,張怒曰:「鼠子年二十,不能急人,尚敢梗乃翁命耶?」 責已,將批其頰,紹基惶悚請行。 紹基去,張徘徊廳事,庖人上食,張舉箸,忽投其碗於庭外,大呼備輿,輿具,唯令急趨,而不言所向。張於輿中自言曰:「作老娘三十年,今日孩兒倒繃。」 輿行數里,始悟異趨,急命改途詣魏。比至,日已昏暮,庭中洞黑,寂無人聲。張躍下輿,入庭,尺外不辨物,張呼僕舉火,則鐘鐃磬鈸之屬,散置一室,諸僧皆杳,燭滅香銷,亦不知諸僧以何時去此。舉燭入幃,棺封如故,張立良久,無人出迎,乃率僕入房。房中陳設囊篋,皆顛倒錯亂,張顧其僕歎曰:「吾固料其有變,然不意其逃也。但其事亦至可異矣!魏叟此間土著,逃將安所之,且白晝挈室而行,逃亦何能免,至愚之人不出此,得非狂乎?」 更以燭入他室,舉目即見魏自經於戶後,張目吐舌,手足下垂如帶,撫之已冰。 張錯愕移時,始與僕解置榻上,揮涕泣曰:「吾生五十年,所更非一,然所遇奇離,不可咎詰者,莫此為甚,直墮五里霧中矣!」 言未已,忽聞庭中步履聲甚雜,張趨出,則役吏數輩,擁一冠帶者至棺次,諸僧隨之,一僧瞥見張,即指謂冠帶者曰:「張某是矣。」 冠帶者怒目張,役吏出索將施縛,張呼曰:「小民無罪,即有罪,亦不苟免,何辱加縛?」 因謁冠帶者,將有所白。役吏呵斥之,不得近,冠帶者顧役吏曰:「不縛之,將何為?」 役吏遂縛張,張就縛,不敢違。冠帶者命啟棺,出死僧於地,翻驗良久,略無傷跡,乃就坐鞠張,張具白其所遇,至魏叟自縊,冠帶者躍而起曰:「烏得又有自經者?」 立起入室,問張曰:「是誰解其索者?」 張以情告,冠帶者視張獰笑曰:「僧死秘不報,魏死擅解其索,汝何圖者?」 因顧諸僧曰:「若輩言主人悉逃,是以來告,是挺然而僵者,逃而複歸死於此者耶?」 諸僧言張行逾時,內忽譁然,旋即聲寂,久之無人出,呼之亦無應者,故以悉逃報。冠帶者頷其首,詢張以僧死法,張言不知。冠帶者怒曰:「汝曾為調人,烏得不知,不速言者,當立死汝於杖下。」 張曰:「小民實不知僧死法,正怪杜及魏女竊走於深宵,達旦須臾耳,安所得死僧而殮之,且僧死無傷,尤幻不可測,小民居此近二十年,鄉黨都能道小民平生,果曾為不法者,小民甘任罪責。小民之意,首罪當在丁及白氏,得二人就縛,事且立白。」 冠帶者即以二人年貌,重懸通緝,以薄棺殮魏叟,複納死僧於棺,攜張及諸僧返縣署,俱置之獄。彌月而丁及白氏不獲,縣宰因去官,續宰是邑者,怠於治獄,事不白,張遂羈禁獄中,不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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