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陽明 > 奏疏 | 上頁 下頁
交收旗牌疏


  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准工部諮,該本部題稱:「看得兵部諮開都禦史王守仁奉敕提督軍務,應合照例給與旗牌以振軍威一節,既查有例,又奉欽依。合無於本部收有內給與旗牌八面副,就令原來百戶尹麟前去交與本官督軍應用,務加愛惜,不得輕易損壞。候到,先將收領過日期號數,逕自奏報查考等因,具題奉聖旨:是,欽此。」欽遵。備諮到臣。隨于本年九月十六日,據百戶尹麟領齎令旗令牌八副面前來,除照數收領,調度軍馬應用,務加愛惜,不敢輕易損壞外,緣系交收旗牌事理,為此今將收領過日期、緣由並號數開坐,具本題知。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