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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提牢廳司獄司記


  弘治庚申七月,重修提牢廳工畢。又兩越月,而司獄司成,於是余姚王守仁適以次來提督獄事,六監之吏皆來言曰:「惟茲廳若司建自正統,破敝傾圮且二十年。其卑淺隘陋,則草創之制,無尤焉矣。是亦豈惟無以凜觀瞻而嚴法制,將治事者風雨霜雪之不免,又何暇於職務之舉而奸細之防哉?然茲部之制,修廢補敗,有主事一人以專其事,又壞不理,吾儕小人,無得而知之者。獨惟拓隘以廣,易朽以堅,則自吾劉公實始有是。吾儕目睹其成,而身享其逸,劉公之功不敢忘也。」又曰:「六監之囚,其罪大惡極,何所不有,作孽造奸,吏數逢其殃,而民徒益其死。獨禁防之不密哉?亦其間容有以生其心。自吾劉公,始出己意,創為木閑,令不苛而密,奸不弭而消,桎梏可馳,縲絏可無,吾儕得以安枕無事,而囚亦或免於法外之誅。則劉公之功,於是為大。小人事微而謀室,無能為也。敢以布于執事,實重圖之。」

  於是守仁既無以禦其情,又與劉公為同僚,嫌于私相美譽也,乃謂之曰:「吾為爾記爾所言,書劉公之名姓,使承劉公之後者,益修劉公之職。繼爾輩而居此者,亦無忘劉公之功。則於爾心其亦已矣。」皆應曰:「是小人之願也。」遂記之曰:劉君名璉,字廷美,江西鄱陽人也。由弘治癸醜進士,今為刑部四川司主事雲。弘治庚申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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