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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縣誌序


  《高平志》者,高平之山川、土田、風俗、物產無不志焉。曰高平,則其地之所有皆舉之矣。

  《禹貢》《職方》之述,已不可尚。漢以來《地理郡國志》、《方與勝覽》、《山海經》之屬,或略而多漏,或誕而不經,其間固已不能無憾。惟我朝之《一統志》,則其綱簡于《禹貢》而無遺,其目詳于《職方》而不冗。然其規模宏大闊略,實為天下萬世而作,則王者事也。若夫州縣之志,固又有司者之職,其亦可緩乎?

  弘治乙卯,慈溪楊君明甫令澤之高平。發號出令,民既悅服。乃行田野,進父老,詢邑之故,將以修廢舉墜。而邑舊無志,無所於考。明甫慨然太息曰:「此大闕,責在我。」遂廣詢博采,搜秘闕疑,旁援直據,輔之以已見,遵《一統志》凡例,總其要節,而屬筆于司訓李英,不逾月編成。於是繁劇紛遝之中,不見聲色,而數千載散亂淪落之事,棄廢磨滅之跡,燦然複完。明甫退然若無與也。邑之人士動容相慶,駭其昔所未聞者之忽睹,而喜其今所將泯者之複明也。走京師請予序。

  予惟高平即古長平,戰國時秦白起攻趙,坑降卒四十萬於此,至今天下冤之。故自為童子,即知有長平。慷慨好奇之士,思一至其地,以吊千古不平之恨而不可得。或時考圖志以求其山川形勢於仿佛間。予嘗思睹其志,以為遠莫致之,不謂其無有也。蓋嘗意論趙人以四十萬俯首降秦,而秦卒坑之,了無哀恤顧忌,秦之毒虐,固已不容誅,而當時諸侯,其先亦自有以取此者。夫先王建國分野,皆有一定之規畫經制。如今所謂志書之類者,以紀其山川之險夷,封疆之廣狹,土田之饒瘠,貢賦之多寡,俗之所宜,地之所產,井然有方。俾有國者之子孫世守之,不得以己意有所增損取予,夫然後講信修睦,各保其先世之所有,而不敢冒法制以相侵陵。戰國之君,惡其害己,不得騁無厭之欲也,而皆去其籍。於是強陵弱,眾暴寡,兼併僭竊,先王之法制蕩然無考,而奸雄遂不復有所忌憚。故秦敢至於此。然則七國之亡,實由文獻不足證,而先王之法制無存也。典籍圖志之所關,其不大哉?

  今天下一統,皇化周流。州縣之吏,不過具文書,計歲月,而以贊疣之物視圖志。不知所以宜其民,因其俗,以興滯補弊者,必於志焉是賴。則固王政之首務也。今夫一家,且必有譜,而後可齊,而況於州縣。天下之大,州縣之積也。州縣無不治,則天下治矣。明甫之獨能汲汲於此,其所見不亦遠乎!明甫學博而才優,其為政廉明,毀淫祠,興社學,敦倫厚俗,扶弱鋤強,實皆可書之於志,以為後法。而明甫謙讓不自有也。故予為序其略於此,使後之續志者考而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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