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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封刑部主事浩齊陵君墓碑志


  丙子

  封君之葬也,子澄毀甚失明,病不能事事,以問于陽明子曰:「吾湖俗之葬也,鹹竭資以盛賓主,至於毀家,不則以為儉其親也。不肖孤則何費之敢靳!大懼疾之不任,遂底於顛殞,以重其不孝。敢請已之,如何?」陽明子曰:「不亦善乎!棺槨衣衾之得為也者,君子不以儉其親。徇湖俗之所尚,是以其親遂非而導侈也。又況以殆其遺體乎?吾子已之,既葬而以禮告,人豈有非之者!將湖俗之變,必自吾子始矣。一舉而三善,吾子其已之!」既而複以志墓之文請。陽明子辭之不得,則謂之曰:「志墓非古也。古之葬者,不封不樹。孔子之葬其親也,自以為東西南北之人,不可以無識也,而封之,崇四尺。其于季劄之葬,則為之識曰:『有吳延陵季子之墓』。後之志者,若是焉可矣。而內以誣其親,外以誣於人,是故君子恥之。吾子志於賢聖之學,苟卒為賢聖之歸,是使其親為賢聖者之父也,志孰大焉!吾子曷已之?封君之存也,嘗以其田二頃給吾黨之貧者以資學,是於斯文為有襄也。而又重以吾子之好,無已,則如夫子之于劄也乎?」因為之題其識墓之石,曰「皇明封刑部主事浩齋陸君之墓」,而書其事于石之陰。君諱璩,字文華,湖之歸安人。墓在樊澤。子澄,舉進士,方為刑部員外郎。澄之兄曰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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