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陽明 > 三征公移逸稿 | 上頁 下頁
行江西按察司清查軍前解回糧賞等物


  六月十九日

  卷查先該本院督解宸濠,中途奉旨仍解回省,隨將前項賞功銀牌花紅彩段及糧餉等項,牌差縣丞等官龍光等,解發江西按察司查收貯庫,仍候本院明文施行去後。今照前項糧賞等銀,已支未支,清查應該起解者,未審曾否盡數解京,擬合查報。為此牌仰本司,即查原發糧賞等銀,各計若干。要見於何年月日奉本院批呈或紙牌,支取某項若干,給與某起官軍人等行糧或犒勞兵快應用,其應解金冊一十二付,上高、新昌玉印二顆,銀盆六面,及衣服等件,曾否盡數解京,中間有無遺漏等情,備查明白,具數回報,以憑查對稽考,毋得遲延,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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