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陽明 > 三征公移逸稿 | 上頁 下頁
行江西布按二司清查軍前取用錢糧


  案照先因甯王變亂,該本部備行南、贛等府,起調各項軍兵追剿,合作糧餉等項,就仰聽將在官錢糧支給間。隨據吉安府申稱,動調兵快數萬,本府錢糧數少,乞為急處等情。已經通行各府,速將見貯不拘何項錢糧,以三分為率,內將二分解赴軍前接濟外。

  續看前項事情,系國家大難,存亡所關,誠恐兵力不敷。又牌行各該官司,即選父子鄉兵,在官操練,聽將官錢支作口糧,候本院另有明文一至,啟行去後。

  今照前項首惡並其謀黨,俱已擒斬,原調各處軍兵,久已散歸,所據用過糧餉等項,合行查造。為此仰抄案回司,即查各府、州、縣自用兵日起,至掣兵日止,要見某項錢糧,差何人役解赴軍前,應用若干,有無獲奉批回在卷;又將某項錢糧,差何人役解赴某官處,支給官兵口糧等項若干,自某月日期起,至某月日止,各支若干;或系那借,惟複措置之數,務要清查明白,類造文冊,星馳差人送院查考。中間如有官吏人等通同作弊,重支冒領;或以少作多,侵欺捏報者,就便拿問,照例發遣,毋得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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