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陽明 > 三征公移逸稿 | 上頁 下頁 |
行江西三司清查被劫府庫起運錢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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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四日 照得本年六月十四日甯王謀反,盡將江西都、布、按三司及附郭南昌等府、縣庫,盤檢去訖。中間多系各府、州、縣解到起運等項錢糧,未經轉解,若不嚴加查考,恐滋侵欺。為此仰抄案回司,即便吊取原行卷簿到官,責令該庫官攢並經手人役,從公清查,要見某項原收某府、州、縣,解到某色起運錢糧若干;某項原系貯庫紙米贓罰,金銀器物等件各若干,甯王盤檢若干,中間有無官吏庫役人等,乘機侵騙情弊,即今見在若干;務要通行查明,備造印信手本,火速繳報,以憑查考施行。仍行南昌等府、州、縣一體遵照,將起解赴庫錢糧查報,俱毋違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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