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陽明 > 三征公移逸稿 | 上頁 下頁
行兩廣按察司稽查冒濫關文


  十二月十二日

  准兵部諮云云,擬合通行。為此仰抄捧回司,照依案驗備奉欽依內事理,即行都布二司一體欽遵。仍轉行鎮守、主副參將等官,今後除地方機密重情,應該會奏者,各具本共差一人,於批文列會奏職銜。其餘常行事務,各自行奏報者,必須積至二三起以上,方許差人,亦於批文開坐朱語,以便稽考,毋得泛填公務字樣。若是專為己私,假借公幹,擅便分給符驗關文掛號,並承委人等,越例索要應付,定行從公參究治罪,俱毋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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