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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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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汝決欲來下,是至願。然嫂當得供養,冀郡固有理,若宣城、琅琊不果,南有空缺可作者,此信還具白,當與在事論,為不可須留者,便可決作來下記也。上方大枋,想汝不過數枋足,彼故當足合偶此耳。人方當粗足,不果耳。可白。吾當辨桓江州助汝,此不托得遣人船迎汝,當具東攻枋三四,吾小可者當自力,無湖迎汝,故可得五六十人。小枋諸謝當有,便是見,今當語之。大理盡此信還一一白。胛痛不可堪,而比作書,欲不能成之。 〔《淳化帖》四十云:「吾當托桓江州助汝,吾此不辨得,遣人船迎汝,當具東攻枋三四,吾小可者,當自力,無湖迎汝,故可得五六十人。小枋諸謝當有,便是見,今當語之。大理盡此,信還具白。胛痛可堪,而以作書,絕欲不可識。」 黃辯云:《吾當托桓江州助汝帖》米以為張長史書,雖未必然,要非大令書也。案此帖不至惡,但縱任近俗,無晉世清韻,真非大令書。殊不知亦寫右軍帖詞耳。張彥遠右軍帖錄有此語,此卷亡其半。續帖逸少部中有前段結字,殊應模矩。蓋王氏子弟臨逸少書,勝此遠矣。 《二王帖》云:案《法書要錄》此帖前有「知汝欲來」等數十字,內「吾」字作五字,「不可識」作「不能成之」,乃在逸少帖中,當以彥遠為是。王著以逸少無大草書,故置獻之帖中耳。 「攻」,劉施作「改」。「可者」,黃諫作「雲」。無湖,劉作「無禦」。迎,諫作「仰」;小枋,諫作「小楊」,皆非。 「當有」下,《六十帖》多一「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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