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羲之 > 王右軍集 | 上頁 下頁
上虞縣事帖


  賊以還,不知遇官軍雲何,可深憂之。欲依上虞初到別上,今敕聽之。縣事不同,直不相連耳。

  §又

  近所示,欲依上虞別上申一期尋案,台報不聽上,當戮力於事,不可但複解散。君縣乃是今勝縣,而複以為難耶?

  §又〔此似即言前事〕

  知足下以界內有此事,便欲去縣,豈有此理?此縣弊久,因足下始有次第耳,便當息意。今勅諸處事及縣者,馳書於台中,論必釋然,故遣旨信示意。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