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寇紀略,十二卷,清吳偉業撰。偉業字駿公,號梅村,太倉人。明崇禎辛未,以第三人及第。入清朝,官至國子監祭酒。是編專紀崇禎時流寇,迄於明亡。分為十二篇,每篇後加以論斷。《提要》說「其虞淵沉一篇,皆記明末災異,與篇名不相應」,那是高看了此公。 胡突說:專記災異,他是要說明「國家本起於淮、泗,今祖陵震而河、淮幾於涸流,不亡何待?」明朝是天要它滅亡的,而流寇又那麼那麼的殘暴,所以「我」大清應天順人,統治天下,自然合情合理。但後人當知曉的是,其時不是簡單的改朝換代、你方唱罷我登場,而事實上是亡國了,那時的「我」們當了亡國奴,按照滿人的規矩,連自稱「奴才」都不夠格。 四庫本,從《繁體》簡化,出提要外,未標點,備參考。 (2023-3-17,獨孤氏整理,替換異體字) |
![]() |
·提要 |
·卷一 澠池渡 |
·卷二 車箱困 |
·卷三 真寧恨 |
·卷四 朱陽潰 |
·卷五 黑水擒 |
·卷六 谷房變 |
·卷七 開縣敗 |
·卷八 汴渠墊 |
·卷九 通城擊 |
·卷十 鹽亭誅 |
·卷十一 九江哀 |
·卷十二 虞淵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