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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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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璋又再三申明紀律,告諭將士以北伐意義:這次北伐的目的不僅僅是攻城略地,重要的是平定中原,削平禍亂,推翻這個壞政府,解除人民痛苦,安定人民生活。見敵人就打,所經地方和打下的城子,不可亂殺人,不可搶財物,不可毀壞民居,不可破壞農具,不可殺耕牛,不可掠人子女。如有收留下遺棄的孤兒幼女,父母親戚來討,一定要交還,這是件好事,大家都要這樣做。[72] 〔[72]《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一。〕 要使北方人民明白大軍北伐的道理,要解除北方官僚地主對紅軍恐懼疑忌的心理,和瓦解元軍的軍心士氣,還必須著實做好宣傳工作。宋濂奉命寫的告北方官吏、人民的檄文說: 自古帝王臨禦天下,皆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自宋祚頃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四海以內,罔不臣服,此豈人力,實乃天授。彼時君明臣良,足以綱維天下,然達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歎。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有如大德廢長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曆以弟鴆兄,至於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習,恬不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瀆亂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禮義者禦世之大防,其所為如彼,豈可為訓於天下後世哉! 及其後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專權,憲台報怨,有司毒虐,於是人心離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塗地,生者骨肉不相保,雖因人事所致,實天厭其德而棄之之時也。古雲「胡虜無百年之運」,驗之今日,信乎不謬。 當此之時,天運循環,中原氣盛,億兆之中,當降生聖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今一紀於茲,未聞有治世安民者,徒使爾等戰戰兢兢,處於朝秦暮楚之地,誠可矜憫。 方今河、洛、關、陝,雖有數雄:忘中國祖宗之姓,反就「胡虜」禽獸之名,以為美稱,假元號以濟私,恃有眾以要君,憑陵跋扈,遙制朝權,此河洛之徒也;或眾少力微,阻兵據險,賄誘名爵,志在養力,以俟釁隙,此關陝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為名,乃得兵權。及妖人已滅,兵權已得,志驕氣盈,無複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為生民之巨害,皆非華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大亂,為眾所推,率師渡江,居金陵形勢之地,得長江天塹之險,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東連滄海,南控閩越,湖、湘、漢、沔,兩淮、徐、邳,皆入版圖,奄及南方,盡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執矢,目視我中原之民,久無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虜」,拯生民於塗炭,複漢官之威儀。慮民人未知,反為我仇,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諭告:兵至,民人勿避。予號令嚴肅,無秋毫之犯,歸我者永安于中華,背我者自竄於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汙膻腥,生民擾擾,故率群雄奮力擴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其體之。 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臣民者,與中夏之人撫養無異。故茲告諭,想宜知悉。[73] 〔[73]《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一,《鴻猷錄》五《北伐中原》。〕 這是元璋幕僚中儒生系統的代表性作品,突出了漢族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大漢族主義思想,突出了儒家的天命論,突出了維護封建秩序的理論。 首先他們把國內的少數民族都叫作「夷狄」,把中國只看成是漢族的中國,不是多民族共同締造的中國;中國只能由漢人統治,少數民族的統治便是「冠履倒置」;而且硬說歷史上從來沒有少數民族統治中國的事實,從現在看來,這些觀點都是落後的、陳舊的、反動的,也是不符合歷史實際的。事實上,中國從來都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在漫長的歷史時期,有的朝代的統治者是漢人,也有的朝代的統治者是少數民族;同時,在同一時期,曾經出現這種情況,較大地區統治者是漢人,其他某些地區統治者是少數民族。從社會發展階段、生產技術和文化科學等方面來說,各民族之間確有先進和落後之分,但是,民族本身並沒有什麼上下高低之分,相同之點卻都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統治。由於長時期的大漢族主義作怪,使得劉基、宋濂這些人,忘記了自己國家的歷史,也看不見蒙古貴族統治全國將近百年,蒙古民族已經加入了中國各民族大家庭的歷史,內夏外夷的偏見,在這篇檄文中充分地表達出來了。 天命論也被強調了,說元朝統一,「此豈人力,實乃天授」,是天命。紅軍起義,「天厭其德而棄之」。元朝又沒有天命了。他自己則是「恭承天命」,統一全國的天命又歸朱元璋了。把一個舊政權的被推翻和新政權的建立,都歸結為天命,這種唯心思想,也是一千多年來儒家的中心思想。朱元璋是由農民起義起家的,正是農民的革命鬥爭的偉大力量,使他取得勝利,但是在天命論的掩飾下,這個偉大力量被一筆勾銷了。人民群眾的力量,革命鬥爭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被閹割了,取得革命勝利的原因只是由於朱元璋得了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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