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吳晗 > 大明興衰三百年 | 上頁 下頁
一六


  人口普查的結果,編定了賦役黃冊,把戶口編成裡甲,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的地主十戶做裡長,餘百戶分為十甲。每甲十戶,設一甲首。每年以裡長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後次序根據丁糧多少,每甲輪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內輪流為皇朝服義務勞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時間。在城市的裡叫坊,近城的叫廂,農村的都叫作裡。每裡編為一冊,裡中有鰥寡孤獨不能應役的,帶管於一百一十戶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糧增減重新編定服役的次序,因為冊面用黃紙,所以叫作黃冊。

  魚鱗圖冊是確定地權(所有權)的根據,賦役黃冊是徵收賦役的根據。通過田地和戶口的普查,制定了這兩種簿籍,頒佈了租稅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田地戶口被登記固定了,皇朝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穩定和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且有力地打擊了一部分大地主,從他們手中奪回對一部分田地和戶口的控制,從而大大增強了皇家統治集團的地位和權力,更進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專制。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國已墾田的數字為三百八十七萬四千七百四十六頃,僅僅隔了兩年,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全國已墾田數字就激增為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二十三頃,增加了四百六十三萬兩千八百七十七頃。以增墾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1374)增墾田地數目為九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四頃來比較,兩年的時間增墾面積也不可能超過兩百萬頃,顯然,這個激增的數字除了實際增墾的以外,也包括從大地主手中奪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積極成果。由於在鬥爭中取得這樣巨大的勝利,朱元璋的政權比過去任何一個皇朝,都更加強大、集中、穩定、完備了。

  對城鄉人民,經過全國規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稅,在冊上詳細記載田地的情況,以及原阪、平衍、下隰、沃瘠、沙鹵的區別,並規定凡買置田地,必須到官府登記及過割稅糧,免掉貧民產去稅存的弊端,同時也保證了皇朝的財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勞役,使人民有輪流休息的機會。這些措施當然都是封建剝削,但比之統一以前的混亂情況,則確實減輕了一些人民的負擔,鼓舞了農民的生產情緒,對於社會生產力的推進,起了顯著的作用。

  朱元璋雖然對一部分大地主進行了嚴酷的鬥爭,對廣大農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讓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滅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增加了;但是這個政權畢竟是地主階級的政權,首先是為地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即使對農民採取了一些讓步的措施,其目的還是為鞏固和強化整個地主階級的統治權。無論是查田定租,還是編戶定役,執行丈量的是地主,負責徵收運糧米的還是地主,當裡長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質正裡中是非、詞訟,執行法官職權的「耆宿」也是地主;當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從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統治,地主首先要照顧的是自己家族和親友的利益,是決不會關心小自耕農和佃農的死活的。由於憑藉職權的方便,剝削、舞弊都可以通過皇朝的統治權來進行,披上合法的外衣,農民的痛苦就越發無處申訴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階級的子弟,就有機會、權利受到教育,通過稅戶人才、科舉、學校等途徑,成為官僚、紳士。官僚、紳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權的。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訴中書省官員:「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複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除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官員是貴人,庶民是賤人,貴人是不應該和賤人一樣服徭役的。十二年(1379)又下令:「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複其家終身無所與。」[84]則連鄉紳也享有免役權了。在學的學生除本身免役外,戶內還優免二丁差役。[85]一般貧苦農民連飯也吃不飽,哪能上學?上學的學生絕大部分還是地主子弟。這樣,現任官、鄉紳、學校生員都豁免差役,還有辦法逃避租稅,於是完糧當差的義務,便大部分落在自耕農和貧農身上了。自耕農、貧農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紳士、生員、地主不交的一份,他們也得一併承擔下來。因此,官僚、紳士、生員、地主越多的地方,農民的負擔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長江以南農民起義的次數特別多,地區特別廣;明朝二百幾十年中,農民起義次數特別多,規模特別大,原因就在這裡。

  【[84]《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一十、卷一百二十六。】
  【[85]張居正:《太嶽集》卷三十九,《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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