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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胡僉判請交割


  (除甯海軍節度判官廳公事日)

  某仰德襟期,比布之竿牘,顓飭謝言,茲不贅吐,首祈崇炯。某幸甚!區區此來,得忝交代,意者,天將開攀拊之緣,使之拉湊,一至於此。惟是天賦偏於愚戇,親見聖主懇焉求言,意應詔者必有中今日之故。側聽逾久,無能為國家陳大計者。私念上悔悟勇決如此,而某蒙恩至厚,他人既不言,則雖疏遠,豈容避其責?是以積忱累日,冒死投匭,以冀一感悟天聽。

  出關席槁以來,首領且不自保,況苟官職乎!高誼不薄,猶以同審為情,連屈軒車,複畀翰墨。一吏至,又持公文以來,周旋曲折,無非眷愛,某感激不自勝!惟如前之義,則有不可孤長者之意,不敏謂何?某尚留此待旨,若數日後威命不下,則是上憐其愚而寬宥之,某當歸且念咎矣,而非所敢望也。所有添差僉判廳公用,某一切不曾祗受。或郡府不以某為不肖,他有情文,則恐吏輩為欺,而亦某所不與知也。本須具狀申府,惟身為罪人,不敢自擬於屬吏之列,得於畫諾之次,敘其衷情,則某之受賜甚厚也。臨風拳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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