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世貞 > 皇明異典述 | 上頁 下頁
用給事禦史


  高帝時,給事中品秩不甚崇,而所選皆正途。至永樂中,不無猥雜,其他以國子生蔭恩得者所不道。姑記之,則貴州清遠衛軍羅義上建文尹請與燕講和,下獄。文皇下京師,即日破械出之,拜戶科給事中,明年遷左參議。複以長史司吏楊勉為給事中,後遷都給事中。

  又,永樂中淮安山陽縣民訟師丁玨,誣告裡中富人妖言惑眾,坐死者十余人。法司薦其忠直,特拜刑科給事中。

  禦史除授:正統四年,以刑部照磨陳嶷,司務楊恕、李儼、陸瓛,行人司副劉克產,序班王盛,正字沈寅,孔目劉烈,審理副郭鉦,按察司經歷計珩,副斷事楊綱,監井提舉邵盤,縣丞安珝、趙瑜,試禦史。五年,以序班張鏞、孫睿、趙倫,斷事張文昌,知事康榮,照磨張禮,判官胡信,縣丞鄺傑,教授上官民瞻,教諭韓楊、鄭顒,訓導鄭觀、曹泰、成規、齊韶、王巍、陸儔、唐震,實授禦史。自後始專以進士、行人、中書舍人、博士、推官、知縣、國子監官,而雜職不與矣。然猶有國子監生,天順後始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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