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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敕不名


  吳元年,上諭諸將,謂:「張氏既滅,惟大將軍于貨寶無所取,婦女無所近。其深謀遠略,蓋謂中原未平,民未休息,豈可遽恃為安乎?爾等當如大將軍所存,共圖大勳,康濟宇內。」洪武三年,議賞將士,詔稱:「大將軍等運謀竭忠,六師用命,遂致強殞弱伏,疆宇奠安,諸番入貢,華夷一統。」

  四年,命左右丞相詔稱:「大將軍左右:解甲于武備之庫,息馬家庭。從善樂遊,功名兩全。古何過哉!」皆謂中山王也。十八年,王沒,詔一,敕三,俱稱中山武甯王、開平忠武王,而皆不名。至永樂,戒諭勳戚大臣皆稱「我中山武甯王」,而不及開平矣。蓋中山以先朝元勳,且有椒房之重故也。

  萬曆初,江陵尤被隆禮,凡內閣敕諭、部疏御批,俱稱元輔或張先生而不名。其聞喪以後,尤委曲敦至,敕諭中外:「凡大事待張先生還朝而行。」

  又,以遼左報捷,諭內閣:「歸功元輔平日加意運籌,候疏上,卿等一錄封此諭,著兵部差人星夜馬上前去與張先生看。」隱然文終、宣成之不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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