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世貞 > 王世貞詩集16 | 上頁 下頁
軹深井裡門行


  余讀太史公所著刺客傳,意獨取聶政,謂養母而不以身許人,孝也;母死而後捐七尺以殉所知,烈也;弁髦百鎰之金而卻之,廉也;取萬乘之君,若相於夾鈹之中,若承蜩,勇也;死而皮面決眼,使不可識,以全其姊弟也。其姊蓋深知之,故捐脰以伸其名於後世。雖然,政非特欲全姊也,意實欲全嚴仲子。於何知之?其言曰:多人不能無生得失,生得失則語泄。是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之言也。所以皮面決眼,使不可識者,此也。嗟乎!使豫讓之捷若政,必能快意於襄子,以下報智伯;荊卿之謀果若政,必能輕身以刺祖龍,而匿燕丹之遣。惜哉!前乎此而未有政也,後乎此而政不作也。據史刺俠累因並《韓哀侯傳》誤。

  韓國嬖大夫,軹深裡中客。
  車馬委巷過,貴賤不相敵。
  長跪觴母前,別致金百鎰。
  為母隱狗屠,未敢輕七尺。
  惟有徑寸丹,耿耿桂其臆。
  母死服已除,慨焉欲有伸。
  大夫不共天,俠累相且親。
  僂行至韓國,仗劍入其闉。
  長戟五百隊,戢戢若魚鱗。
  傍睨陛楯間,眇若無一人。
  挺刃不三揮,立斮其君臣。
  所當悉糜碎,憤血射青旻。
  皮面屠出腸,頃刻捐其身。
  法當購主名,千金屍諸市。
  親友皆避匿,乃獨驚其姊。
  撫屍獨呼天,是軹深井裡。
  聶姓以政名,心借嚴仲子。
  捐軀為其友,毀形為其姊。
  弟昔從母生,姊今從弟死。
  仲子願已酬,株累亦可矣。
  安能顧區區,千秋掩賢弟。
  我欲竟此曲,一曲酒百卮。
  甯如豫與荊,身歿有餘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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