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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定經學科大學文學科大學章程書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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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奏定學校章程》草創之者黃陂陳君毅,而南皮張尚書實成之。其小學、中學諸章程中,亦有不合於教育之理法者,以世多能知之,能言之,餘故勿論。今分科大學之立有日矣,且論大學。大學中若醫、法、理、工、農、商諸科,但襲日本大學之舊,不知中國現在之情形有當否,以非予之專門,亦不具論,但論經學科、文學科大學。 分科大學章程中之最宜改善者,經學、文學二科是已。余謂此張尚書最得意之作也。尚書素以碩學名海內,又於政事之暇不廢稽古。觀此二科之章程內詳定教授之細目及其研究法,肫肫焉不惜數千言,為國家名譽最高、學問最深之大學教授言之,而于中學小學國家所宜詳定教授之範圍及其細目者,反無聞焉。吾人不能不服尚書之重視此二科,又於其學術上所素嫻者不憚忠實陳其意見也。且尚書不獨以經術文章名海內,又公忠體國,以扶翼世道為己任者也。故懼邪說之橫流,國粹之喪失之意,在在溢於言表,于此二章程中,尤情見乎辭矣。吾人固推重尚書之學問,而於其扶翼世道人心之處,尤不能不再三傾倒也。雖然,尚書之志則善矣,然所以圖國家學術之發達者,則固有所未盡焉。今不暇細論其誤,特就其根本之處言之如左,以俟當局者採擇焉。 其根本之誤何在?曰在缺哲學一科而已。夫歐洲各國大學無不以神、哲、醫、法四學為分科之基本。日本大學雖易哲學科以文科之名,然其文科之九科中,則哲學科裒然居首,而餘八科無不以哲學概論、哲學史為其基本學科者。今經學科大學中雖附設理學一門,然其範圍限於宋以後之哲學,又其宗旨在貴實踐而忌空談(《學務綱要》第三十條),則夫《太極圖說》、《正蒙》等必在擯斥之例。則就宋人哲學中言之,又不過其一部分而已。吾人且不論哲學之不可不特置一科,又不論經學、文學二科中之必不可不講哲學,且質南皮尚書之所以必廢此科之理由如何? (一)必以哲學為有害之學也。 夫言哲學之害,必自其及於政治上者始矣。數年前,海內自由革命之說雖與歐洲18世紀哲學上之自然主義稍有關係,然此等說寧屬政治法律之方面,而不屬哲學之方面。 今不以此說之故,而廢直接之政治法律,何獨於間接之哲學科而廢之。 且吾信昔之唱此說以號召天下者,不獨於哲學上之自然主義瞢無所知,且亦不知政治法律為何物者也,不逞之徒,何地蔑有?昔之洪、楊,今之孫、陳,甯皆哲學家哉!且自然主義不過哲學中之一家言,與之反對者何可勝道。餘謂不研究哲學則已,苟有研究之者,則必博稽眾說而唯真理之從。其有奉此說者,雖學問之自由獨立上所不禁,然理論之與實行其間必有辨矣。今者,政體將改,上下一心,反側既安,莠言自泯,則疑此學為釀亂之麹蘖者,可謂全無根據之說也。 (二)必以哲學為無用之學也。 雖餘輩之研究哲學者,亦必昌言此學為無用之學也。何則?以功用論哲學,則哲學之價值失。哲學之所以有價值者,正以其超出乎利用之範圍故也。且夫人類豈徒為利用而生活者哉。人於生活之欲外,有知識焉,有感情焉。感情之最高之滿足,必求之文學、美術;知識之最高之滿足,必求諸哲學。叔本華所以稱人為形而上學的動物而有形而上學的需要者,為此故也。故無論古今東西,其國民之文化苟達一定之程度者,無不有一種之哲學。而所謂哲學家者,亦無不受國民之尊敬,而國民亦以是為輕重。光英吉利之歷史者!非威靈吞、納爾孫,而培根、洛克也。大德意志之名譽者,非俾思麥、毛奇,而汗德、叔本華也。即在世界所號為最實際之國民如我中國者,于《易》之太極、《洪範》之五行、《周子》之無極,伊川、晦庵之理氣等,每為歷代學者研究之題目,足以見形而上學之需要之存在。而人類一日存,此學即不能一日亡也。而中國之有此數人,其為歷史上之光,寧他事所可比哉!今若以功用為學問之標準,則經學文學等之無用亦與哲學等,必當在廢斥之列。而大學之所授者,非限於物質的應用的科學不可,坐令國家最高之學府與工場闤闠等,此必非國家振興學術之意也。夫就哲學家言之,固無待於國家之保護。哲學家而仰國家之保護,哲學家之大辱也。又國家即不保護此學,亦無礙於此學之發達。然就國家言之,則提倡最高之學術,國家最大之名譽也。有腓立大王為之君,有崔特裡茲為之相,而後汗德之《純理批評》得出版而無所憚。故學者之名譽,君與相實共之。今以國家最高之學府,而置此學而不講,斷非所以示世界也。況哲學自直接言之,固不能辭其為無用之學,而自間接言之,則世所號為最有用之學如教育學等,非有哲學之預備,殆不能解其真意。即令一無所用,亦斷無廢之之理,況乎其有無用之用哉。 (三)必以外國之哲學與中國古來之學術不相容也。 吾謂張尚書之意,豈獨對外國哲學為然哉,其對我國之哲學,亦未嘗不有戒心焉。故周、秦諸子之學,皆在所擯棄,而宋儒之理學,獨限於其道德哲學之範圍內研究之。然此又大謬不然者也。《易》不言太極,則無以明其生生之旨,周子》不言無極,則無以固其主靜之說;伊川、晦庵若不言理與氣,則其存養省察之說為無根柢。故欲離其形而上學而研究其道德哲學,全不可能之事也。至周、秦諸子之說,雖若時與儒家相反對,然欲知儒家之價值,亦非盡知其反對諸家之說不可,況乎其各言之有故,持之成理者哉。今日之時代,已入研究自由之時代,而非教權專制之時代。苟儒家之說而有價值也,則因研究諸子之學而益明其無價值也,雖罷斥百家,適足滋世人之疑惑耳。吾竊歎尚書之知之與杞人等也!昔日杞人有憂天墮而壓己者,尚書之憂道!無乃類是。若夫西洋哲學之於中國哲學,其關係亦與諸子哲學之於儒教哲學等。今即不論西洋哲學自己之價值,而欲完全知此土之哲學,勢不可不研究彼土之哲學。異日發明光大我國之學術者,必在兼通世界學術之人,而不在一孔之陋儒,固可決也。然則尚書之遠慮及此,亦不免三思而惑者矣。 尚書所以廢哲學科之理由,當不外此三者。此恐不獨尚書一人之意見為然,吾國士大夫之大半,當無不懷此疑慮者也。而其不足疑慮也,既如上所述,則尚書之廢此科,雖欲不謂之無理由,不可得也。若不改此根本之謬誤,則他日此二科中所養成之人才,其優於占畢帖括之學者幾何,而我國之經學文學,不至墜於地不已。此餘所為不能默爾而息者也。 由上文所述觀之,不但尚書之廢哲學一科為無理由,而哲學之不可不特立一科,又經學科中之不可不授哲學,其故可睹矣。至文學與哲學之關係,其密切亦不下於經學。今天吾國文學上之最可寶貴者,孰過於周、秦以前之古典乎?《繫辭》上、下傳實與《孟子》、《戴記》等為儒家最粹之文學,若自其思想言之,則又純粹之哲學也。今不解其思想,而但玩其文辭,則其文學上之價值已失其大半。此外周、秦諸子,亦何莫不然。自宋以後,哲學漸與文學離,然如《太極圖說)《通書》、《正蒙》、皇極經世》等,自文辭上觀之,雖欲不謂之工,豈可得哉?此外如朱子之于南宋、陽陰之於明,非獨以哲學鳴,言其文學,亦斷非同時龍川、水心及前後七子等之所能及也。凡此諸子之書,亦哲學,亦文學。今舍其哲學,而徒研究其文學,欲其完全解釋,安可得也!西洋之文學亦然。柏拉圖之《問答篇》、魯克來謔斯之《物性賦》,皆具哲學文學二者之資格。特如文學中之詩歌一門,尤與哲學有同一之性質。 其所欲解釋者,皆宇宙人生上根本之問題。不過其解釋之方法,一直觀的,一思考的,一頓悟的,一合理的耳。讀者觀格代、希爾列爾之戲曲,所負於斯披諾若、汗德者如何,則思過半矣。今文學科大學中,既授外國文學矣,不解外國哲學之大意而欲全解其文學,是猶卻行而求前,南轅而北其轍,必不可得之數也。且定美之標準與文學上之原理者,亦唯可於哲學之一分科之美學中求之。雖有文學上之天才者,無俟此學之教訓,而無才者亦不能以此等抽象之學問養成之。然以有此等學故,得使曠世之才稍省其勞力,而中智之人不惑於歧途,其功固不可沒也。故哲學之重要,自經學上言之則如彼,自文學上言之則如此,是故不冀經學、文學之發達則已,苟謀其發達進步,則此二科之章程不可不自根本上改善之也。 除此根本之大謬外,特將其枝葉之謬,論之如左: 一、經學科大學與文學科大學之不可分而為二也。經學家之言曰:「六經天下之至文。」文學家之言曰:「約六經之旨以成文。」二者尚書豈不知之,而顧別經學科于文學科中者,則出於尊經之意,不欲使孔、孟之書與外國文學等侏離之言為伍也。夫尊孔、孟之道,莫若發明光大之,而發明光大之之道,又莫若兼究外國之學說。今徒于形式上置經學於各分科大學之首,而不問內容之關係如何,斷非所以尊之也。且果由尚書之道以尊孔、孟,曷為不廢外國文學也?貌為尊孔以自附于聖人之徒,或貌為崇拜外國以取媚於時勢,二者均竊為尚書不取也。為尚書辯者曰:西洋大學之神學科皆為獨立之分科,則經學之為一獨立之分科,何所不可?曰:西洋大學之神學科,為識者所詬病久矣。何則? 宗教者,信仰之事,而非研究之事。研究宗教是失宗教之信仰也,若為信仰之故而研究,則又失研究之本義。西洋之神學,所謂為信仰之故而研究者也。故與為研究之故而研究之哲學,不能並立於一科中。若我孔、孟之說,則固非宗教而學說也,與一切他學均以研究而益明,而必欲獨立一科,以與極有關係之文學相隔絕,此則餘所不解也。若為尊經之故,則置文學科于大學之首可耳,何必效西洋之神學科,以自外於學問者哉。 一、群經之不可分科也。夫「不通諸經,不能解一經」,此古人至精之言也。以尚書之邃于經學,豈不知此義,而顧分經學至十一科者,則以既別經學于文學,則經學科大學中之各科,未免較他科大學相形見少故也。今若合經學科于文學科大學中,則此科為文學科大學之一科,自不必分之至析。夫我國自西漢博士既廢以後,所謂經師,無不博綜群經者。國朝諸老亦然。且大學者,雖為國家最高之專門學校,然所授者,亦不過專門中之普通學與以畢生研究之預備而已。故今日所最亟者!在授世界最進步之學問之大略,使知研究之方法。至於研究專門中之專門,則又畢生之事業,而不能不俟諸卒業以後也。 一、地理學科不必設也。文學科大學中之有地理科,斯最可異者已。 夫今日之世界,人跡所不到之地殆少,故自地理學之材料上言之,殆無可雲進步矣。其尚可研究之方面,則在地文地質二學。然此二學之性質屬格致科,而不屬文學科。今格致科大學中既有地質科矣,則地理學之事可附於此科中研究之,若別置一科,不免有重複之弊矣。 由餘之意則可合經學科大學于文學科大學中,而定文學科大學之各科為五:一、經學科,二、理學科,三、史學科,四、中國文學科,五、外國文學科(此科可先置英、德、法三國,以後再及各國)。而定各科所當授之科目如左: 一、經學科科目: (一)哲學概論 (二)中國哲學史 (三)西洋哲學史 (四)心理學 (五)倫理學 (六)名學 (七)美學 (八)社會學 (九)教育學 (十)外國文。 二、理學科科目: (一)哲學概論 (二)中國哲學史 (三)印度哲學史 (四)西洋哲學史 (五)心理學 (六)倫理學 (七)名學 (八)美學 (九)社會學 (十)教育學 (十一)外國文。 三、史學科科目: (一)中國史 (二)東洋史 (三)西洋史 (四)哲學概論 (五)歷史哲學 (六)年代學 (七)比較言語學 (八)比較神話學 (九)社會學 (十)人類學 (十一)教育學 (十二)外國文。 四、中國文學科科目: (一)哲學概論 (二)中國哲學史 (三)西洋哲學史 (四)中國文學史 (五)西洋文學史 (六)心理學 (七)名學 (八)美學 (九)中國史 (十)教育學 (十一)外國文。 五至八、外國文學科科目: (一)哲學概論 (二)中國哲學史 (三)西洋哲學史 (四)中國文學史 (五)西洋文學史 (六)口國文學史 (七)心理學 (八)名學 (九)美學 (十)教育學 (十一)外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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