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國維 > 今本竹書紀年疏證 | 上頁 下頁 |
太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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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甲名至。 元年辛巳,王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 伊尹放太甲於桐,乃自立。【《春秋後序》、《書》疏、《外紀》引《紀年》:「仲壬崩,伊尹放太甲於桐,乃自立。」】 約按:伊尹自立,蓋誤以攝政為真爾。 七年,王潛出自桐,殺伊尹,天大霧三日,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春秋後序》、《書》疏、《外紀》引《紀年》:「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又《書》疏及《初學記》二引《帝王世紀》:「伊尹卒,年百有餘歲,大霧三日。」】 【約按:此文與前後不類,蓋後世所益。】 十年,大饗於太廟。【《書·盤庚》:「茲余大享于先王。」】 初祀方明。【《漢書·律曆志》:「《伊訓篇》:『維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誕資有牧方明。』」是本元年事,此乃系之十年。】 十二年,陟。【《史記·魯周公世家》索隱:「案《紀年》,太甲惟得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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