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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屋


  今之宮殿,正殿皆九間,蓋自漢已然。周制堂上僅有室戶一,房戶二,共三戶。漢時則有九戶。張平子《西京賦》:「正殿路寢,用朝群辟。大廈耽耽,九戶開闢。」蓋漢制已為九間之殿,其前通九間為一所,謂大廈是也。其後畫為九室,每室一戶,或雖通為一,而每間施一戶,故有九戶。《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洛陽宮殿簿》:「魏許昌承光殿七間。」魏時許昌離宮正殿猶用七間,則洛陽正殿自當用九間矣。古宮室之有東西南北四霤者,謂之四注屋。其但有南北二霤者,謂之兩下屋,見《考工記》鄭注。又《鄉飲酒》、《鄉射禮》皆雲「設洗當東榮」,皆古士大夫禮。至《燕禮》雲「設洗當東榮」,為人君禮。鄭注:「當東霤者,人君為殿屋也。」賈疏:「漢時殿屋四向流水,故舉漢以況周。言東霤,明亦有西霤。士大夫言東榮,兩下屋故也。」則周時諸侯以上為四注屋,大夫以下為兩下屋。漢殿皆用四注殿制,故人臣所居亦有殿稱,以其同為四注屋故也。今惟宮殿寺觀廟宇或為四注屋,人家罕用之,蓋自周時已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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