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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妾以其子


  己所生之男女,通謂之子。《禮》所謂「女子子」也。《詩》「大邦有子」「齊侯之子」,皆女子也。「以」如《春秋》「蔡侯以吳子」之「以」,以卑用尊而能左右之也。《詩》「侯強侯以」,亦有相攜相助之意。六五以柔居中位而貴,《離》為中女,則少也,嫡所生之女子子也。《巽》為長女,而一陰在下,位處乎卑,妾也。初六能以其柔順佐佑六五,使安位於外,故有妾賢,而能提攜贊襄其女子子以婦道之象。舊說未詳,似謂得妾而生子。爻無此象,于文義亦不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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