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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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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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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上於天
《易》之取象,必兩間實有此象,故水不可加於天,而《需》之《坎》曰雲。言天者,自地以上皆天也,故雲與澤得上之。澤,雨也。火得有於其上者,光燭於空也。雷出地而震於空,聲乃壯矣。至山則曰「天在山中」,山中之空即天也。若「天與水違行」,則以經星之天而言。經星之天左旋,而水右行以歸於海,故曰「違行」,莫非自然之象。苟非自然,則俗盲蔔人軌革卦影,獸頭人聲,男冠婦袂以惑世誣民者,豈聖人立誠之辭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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