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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二


  君子之道,有必不為,無必為。小人之道,有必為,無必不為。執此以察其所守,觀其所行,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必不為者,斷之自我,求諸己者也。雖或誘之,而為之者,必其不能自固而躬冒其為焉。不然,熒我者雖眾,弗能驅我於叢棘之中也。必為者,強物從我,求諸人者也。為之雖我,而天下無獨成之事,必物之從而後所為以成,非假權勢以迫人之應,則銳於欲為,勢沮而中止,未有可必於成也。以此思之,居心之邪正,制行之得失,及物之利害,其樞機在求人求己之閒,而君子小人相背以馳,明矣。

  夫君子亦有所必為者矣,子之事父也,臣之事君也,進之必以禮也,得之必以義也。然君子之事父,不敢任孝,而祈免乎不孝;事君不敢任忠,而祈免乎不忠。進以禮者,但無非禮之進,而非必進;得以義者,但無非義之得,而非必得。則抑但有所必不為,而無必為者矣。況乎任人家國之政,以聽萬民之治。古今之變遷不一,九州之風土不齊,人情之好惡不同,君民之疑信不定。讀一先生之言,暮夜得之,雞鳴不安枕而揣度之,一旦執政柄而遽欲行之,從我者愛而加之膝,違我者怒而墜諸淵,以迫脅天下而期收功於旦夕;察其中懷,豈無故而以一人犯兆民之指摘乎?必有不可問者存矣。夫既有所必為矣,則所迫以求者人,而所惛然忘者己矣。故其始亦勉自鈐束,而有所不欲為;及其欲有為也,為之而成,或為之而不成,則喜怒橫行,而乘權以逞。於是大不韙之事,其夙昔之所不忍與其所不屑者,苟可以濟其所為而無不用。於是而其獲疚於天人者,昭著而莫能掩。夫苟以求己、求人、必為、必不為之衡,而定其趨向,則豈待決裂已極而始知哉?

  故王安石之允為小人,無可辭也。安石之所必為者,以桑弘羊、劉晏自任,而文之曰周官之法,堯、舜之道;則固自以為是,斥之為非而不服。若夫必不可為者,即令其反己自攻,固莫之能遁也。夫君子有其必不可為者,以去就要君也,起大獄以報睚眥之怨也,辱老成而獎遊士也,喜諂諛而委腹心也,置邏卒以察誹謗也,毀先聖之遺書而崇佛、老也,怨及同產兄弟而授人之排之也,子死魄喪而舍宅為寺以丐福於浮屠也。若此者,皆君子所固窮瀕死而必不為者也。乃安石則皆為之矣。抑豈不知其為惡而冥行以蹈汙塗哉?有所必為,骨彊肉憤,氣溢神馳,而人不能遂其所欲,則荊棘生於腹心,怨毒興於骨肉;迨及一躓,而萎縮以沉淪,其必然者矣。

  夫君子相天之化,而不能違者天之時;任民之憂,而不能拂者民之氣。思而得之,學而知其未可也;學而得之,試而行之未可也;行而得之,久而持之未可也。皆可矣,而人猶以為疑;則且從容權度以待人之皆順。如是而猶不足以行,反己自責,而盡其誠之至。誠至矣,然且不見獲於上,不見信於友,不見德於民;則奉身以退,而自樂其天。唯是學而趨入於異端,行而沉沒於好利,興羅織以陷正人,畏死亡而媚妖妄,則弗待遲回,而必不以自喪其名節。無他,求之己者嚴,而因乎人者不求其必勝也。唯然,則決安石之為小人,非苛責之矣。

  或曰:「安石而為小人,何以處夫黷貨擅權導淫迷亂之蔡京、賈似道者?夫京、似道能亂昏荒之主,而不能亂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驅逐久矣。安石唯不如彼,而禍乃益烈。諓諓之辯,硜硜之行,奚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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