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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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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廣益,而功不必自己立,大臣之道也。而抑有不盡然者,非光大宅心而忠忱不渝者,其孰能知之?夫博訪於前,以盡人之才;分功於後,以獎人之善;是道也,則亦唯其當而已矣。用人則採公論,而後斷之以其真;其合者,則曰此眾之所允愜者也。行政則訪群議,而後析之以其理;其得者,則曰此眾之所襄成者也。此其所當者也。若夫宗社之所以安,大臣之所以定,奸邪窺伺於旁,主心疑貳於上,事機決於俄頃,禍福分於毫釐,則疏遠之臣民,既非其所深喻;即同朝共事,無敢立異而願贊其成者,或才有餘而志不定,或志可任而才不能勝。徒取其志,則清謹自矜之士,臨之而難折群疑;抑取其才,則妄興徼利之人,乘之而倒持魁柄。如是者,離人而任獨,非為擅也。知之已明,審之已定,握之於幽微之存主;而其發也,如江、河之決,不求助於細流。是道也,伊、周之所以靖商、周,慎守其獨知,而震行無眚,夫孰得而與之哉?三代以還,能此者,唯韓魏公而已矣。 霍光之敢於易位也,張安世、田延年之共成之也。所以然者,光於大臣之道未純,而神志不足以充也。且其居功受賞之情,不忘於事後,則固斷之以獨而不可也。而韓公超然遠矣。人主長矣,而母後之簾不撤;宵小持其長短,謗譖繁興,以惑女主,而英宗之操縱,在其掌中。於斯時也,非獨張升、曾公亮、趙概之不能分任其死生,即文、富二公直方剛大之氣,至此而不充。故「決取何日」之言,如震雷之迅發,而叱殿司以速撤;但以孤忠托先君之靈爽,而不假片言之贊助。其坐政事堂,召任守忠,斥其惡而速驅以就竄,必不以告趙概,而制之以勿敢異同。嗚呼!以如此事,而諮謀於庶尹,會議於堂皇,騰書於章奏,求其事之不僨也,幾何哉? 劉瑾一導淫之小豎耳,非有熒惑宮闈、動搖神器之危機也。韓文倡之,李夢陽成之,九卿隨聲而和之,劉、謝居中而應之;李東陽、王鏊俯仰其閑,亦非素結瑾以徼榮者;而參差巨柄,竟以空朝廷而長宵人之氣。況守忠所挾者,垂簾之母後,所欲動搖者,入繼之嗣君。則天位危,而顧命大臣之竄死,在俄頃閑;此何如事,而呼將伯之助,以召不測之憂哉?韓公之獨任於己也,其志之真,盟於夢寐;其道之正,積於生平;其情之定,忘乎生死;其力之大,發以精神。功何必不自己成,名何必不自己立,而初無居功立名之心,可揭日月以告之天下。易曰:「或從王事,知如字光大也。」知光大者之獨行而無所恤,乃可以從王事,臣道之極致也。文、富諸君子,且不難推而置之局外,而況他有所倚哉?趙汝愚之未能此也,非韓侂胄不足以立功,而事權失矣,雖有朱子,不能善其後也。 夫韓公之坦然無懼而以為己任,非一日也。其請皇嗣也,仁宗曰:「朕有此意久矣!誰可者?」斯言也,在仁宗為偶然之語,而使顧瞻願謹者聞之,必震慄失守而不敢爭。公且急請其名,以宣示中外,視神器之所歸,如獻酬之爵,唯所應得者而揖讓以將之。此豈文、富諸公所能任?而內無可援引之後妃,下無可居閑之宦寺,則即有奸邪,亦不能挾以為名而相忮害。為仁繇己,豈襲義者之所可與於斯乎?無樂取人善之虛衷,不足以經庶務;無獨行其志之定識,不足以任大謀。剛愎自用者,及其臨事而待命於人。鬥筲之器,所受盡而資於瓶盎,必然之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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