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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七


  言者人得進諫於君,而諫無專官,不欲天下之以言為尚也。聖王樂聞天下之言,而惡天下之以言為尚;上下交責於己,而不攻人以求勝;治之所以定,功之所以成,俗之所以淳,亂之所以訖也。諫之有專官,自蕭梁始,而唐因之。諫有專官,則以言為職矣。以言為職,則以言為尚矣。以言為職欲無言而不可;以言為尚,求所以言者,但可言而即言之。於是進不揆於理,退不信於心;利其所病,病其所利,賢其所不肖,不肖其所賢;時之所趨,意之所動,聞見之所到,曲折以蘄乎工,矯揉以成其是;科條繁而搏擊鷙,枝葉盛而蔓延張,唯其所尚,以稱其職,無不可言也。易曰:「亂之所繇生,則言語以為階。」職此謂矣。

  乃唐之有專官也,隸於門下省,則與宰相為僚屬,而聽治於宰相,法猶善也。所以然者,天子之職,論相而已矣。論定而後相之,既相而必任之,不能其官,而唯天子進退之,舍是而天子無以治天下。夫天子無以博察乎人之賢姦而悉乎民之隱志,唯此一二輔弼之臣寄以子孫黎民者,為其所謹司。然而弗能審焉,則天子無以為天下君。若夫必置諫官以贊其不逮者有故:大臣者,一諫而善道之,再諫而昌言之,三諫而危言之;然而終不庸焉,則引身以退,大臣之道也。故唯宗社安危,賢姦用舍,生民生死之大司,宰相執之,以弼正天子之愆,而自度其去就。若夫天子一言之不合,一動之不臧,好尚之不端,喜怒之不節,見端於微,未形於大,宰相屑屑然以力爭,爭而不從,不從而不去,則辱其身;不從而急去,則遺其君。故宰相必靳於其小,而以封駁爭論之權授之諫官,而後宰相得以持其大,而為進退之大經。故唐之制猶善也。

  宰相之用舍聽之天子,諫官之予奪聽之宰相,天子之得失則舉而聽之諫官;環相為治,而言乃為功。諫官者,以繩糾天子,而非以繩糾宰相者也。天子之職,止此一二日侍密勿心膂之大臣,弗能決擇而委之諫官,則天子曠矣。天子曠而繁言興,如是而不亂者,未之或有。仁宗詔宰相毋得進用臺官,非中丞知雜保薦者毋得除授,曰:「使宰相自用臺官,則宰相過失無敢言者。」嗚呼!宋以言語遝興,而政紊於廷,民勞於野,境蹙於疆,日削以亡,自此始矣。

  且夫宰相之非其人,有自來矣。上之所優禮而信從者,必其所喜者也。下之詭遇而獲上之寵者,必上之所歆者也。上喜察察之明,則苛煩者相矣。上喜呴呴之恩,則柔茸者相矣。上貪黷武之功,則生事者相矣。上利錙銖之獲,則掊克者相矣。上耽宴安之逸,則擅權者相矣。上逐聲色之欲,則導淫者相矣。上惑佛老之教,則妖妄者相矣。上寄耳目於宦寺,則結奄豎者相矣。上委國政於妃嬪,則交宮禁者相矣。天下不患無君子,而不能獲上於所不好。天下不能無小人,而不能惑上於無所迷。故諫官以其犯顏無諱之危言,繩之於早,糾之於微,則木不腐而蠹不生,形不汙而影不黯;宰相之可否,入明鑒之中,莫能隱蔽。又豈待諫官之毛舉細過以加其上,而使不足以有為乎?

  是道也,自天子以至於修士,未有不以此為聽言之經者也。言之益也,在攻其過,而詔以其所不知。然而有辨矣。或聽言而悟,或聽言而迷。剛愎以自用,則禍至而不知。無主而聽熒,則釁生於不審。故曰樂聞天下之言,而惡天下之以言為尚。道之跡相背而實相成者,唯君子能辨之。

  有言於此,攻己之失而盡其辭,君子之所樂也。言雖不當,抑必有當焉者矣。即無所當,而不欲拒之以止人之忠告也。有言於此,攻人之失而發其隱,君子之所惡也。言雖非私,必有私者伏矣。即果無私,而不欲行之以啟人之訐謗也。故君子之聽言,止以自攻。

  豈徒天子之於宰相為然邪?百執之得失,有司之功罪,司憲者治之矣。天子以含弘之德臨其上,育其才而進之以所未逮。人乃以自勸於修為,而樂效其職。而越位以持人之短長者,矯舉纖芥,摘發暮夜,以敗人之名節而使自棄,固明主之所必遠。

  抑豈徒天子之聽諫官為然邪?庶士之族,亦有親疏;閭裡之交,亦有此耦;其離其合,自以其倫而為厚薄。而浮薄之士,喜談臧否者,攻其所不見,述其所未聞,以使猜疑,固修士之所必絕。

  且豈徒攻人之過以相排陷者為然邪?朝則有章,家則有法;先王之精意,不可以小利疑其不宜;先正之格言,不可以私心度其未至。而積引繁雜,瑣陳利害,快愚賤之鄙心以要譽,乘時勢之偶然以改圖。一人之識,而欲盡天下之理;一端之得,而欲強百致之齊。憑臆見以虧短成法,倚古語以譏駁時宜,言不如其心,心不如其理,窮工極變,以蠱人心而亂常道。尤有道者之所必絕,而不使敢幹。

  夫君子所樂聽人言者,嗜欲之不戢,器識之不弘,學問之不勉,好尚之不端,喜怒之不節,動止之不莊,出話之不正。勿憚我之威,勿疑我之拒,勿薄我為不足言,勿恕我以姑有待。如石攻玉,必致其精;如繩裁木,必壹於正。則薰沐以求之,拜稽以受之,而唯恐其易盡。如其剛直之氣,不以加我而以加人,則小臣僕妾且將不可以一言入而刑賞及之,況僅此一二坐論之元臣,而授榮辱之大權於悠悠之心口哉?

  自仁宗之為此制也,宰執與臺諫分為敵壘,以交戰於廷。臺諫持宰執之短長,以鷙擊為風采,因之廷叱大臣以辱朝廷,而大臣乃不惜廉隅,交彈而不退。其甚者,有所排擊以建其所欲進,而巨姦且託臺諫以登庸,害乃伏於台輔。宰執亦持臺諫之短長,植根於內庭,而假主威以快其報復。於是或竄或死,乃至褫衣受杖,辱當世之士,而好名者且以體膚之傷毀為榮。其甚者,布私人、假中旨、以居掖垣,而自相攻擊,害又中於言路。季世之天下,言愈長,爭愈甚,官邪愈侈,民害愈深,封疆愈危,則唯政府諫垣不相下之勢激之也。仁宗作法之涼,延及五百年而不息。求如唐之諫官宰相同寮而不憂其容隱者,且不可得。況古之無人不可諫,用匡君德,而不以尚口為習俗者,養敦龐剛正之元氣以靖邦家,其得失豈尋丈之閑哉?

  自仁宗之為此制也,呂夷簡即以逐孔道輔等十人,而餘靖、孫沔旬日再竄。廷臣水火之爭,迄於徽、欽,無日無人不爭為鼎沸。論史者猶以為善政,則甚矣一曲之士,不足與言治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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