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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宗三


  上與下交爭者,其國必傾。惟大臣能得之於上,而不使與下爭;惟君子能輯之於下,而不使與上爭。聽其爭而不能止者,具臣也。以身為爭之衡,而上下交因之以爭者,自居于有為有守,而實以貽上下之烖。衰亂之世,恒多有之,是人望之歸也,而有道者弗取焉。

  凡爭之興,皆有名可據,有故可循。而上不見信,下不相從,乃相持而不相下。迨乎爭矣,則意短而言長,言順而氣烈。氣之已烈,得失、利害、存亡、生死皆所不謀,而憤興於不自已。故盤庚之誥曰:「而胥動以浮言。」言勿問是非,一浮而是者已非,有道者甚畏天下之有此,而豈其以身為之的乎?氣之浮也,必乘乎權,而後其動也無所複憚。上之權,以一人而爭天下,以其崇高也;下之權,以匹夫而爭天子,以其眾多也。權者,勢之所乘;發以氣,乘以勢,雖當乎理,而亦為亂倡。故曰「其國必傾」。漢、唐之季,其傾也皆然,而宋為甚。上之爭下也,斥之、詘之、竄之、禁之,乃至刊之於籍,勒之于石,以大聲疾呼而告天下。自熙寧以後,一邪一正,皆歸於此,而王安石、司馬光實以身受其沖。於是而下之爭起矣。登屋援樹,喧呼以爭命相之權者,其流風所鼓,乃至萬眾奔號,蹙君門而為李綱鳴其不平。上既違之,下乃憤之;下且競之,上愈疑之。交相持,而利害生死俱所不恤。

  夫新法之病民,迫欲司馬之相以蠲除之者,猶情理之正也。然而朝廷之用舍,國政之興革,豈此喧呶一往之氣所可取必者哉?至若綱之得眾心者,惟請內禪,守京都,保市廛廬舍之鮮華,偷朝菌蟪蛄之宴樂。而他日者,括金帛,掠子女,百萬生齒流離於雨雪洊至之下,死者過半,則固不如早捐其總於貨賄之情,遠避凶危,以保妻子,尚可生生自庸也。而婦人稚子感綱之德,交質於室,以動蚩蚩之眾,攘臂而前,蔑君民之禮,踐蹂宮門,國其尚可以安存乎?

  且夫司馬之不得行其志者,正以此也。故哲宗親政之後,天子厚其疑忌,以為是率亂民而脅上以相己者,固已目無君上。則勒名黨碑之首,盡反元祐之為,以恣章惇、蔡京之奸,皆此致之。若綱,識雖不足,忠則有餘,闇主奸臣,固無得閒以相為仇忌;而一竄再竄,志終不伸。迄高宗之世,可以白矣,而指為朋黨,以宋世不再舉之刑,施之陳東。無他,惟伏闕呼號者不逞,而與天子爭權,跡已逆而心終不可白矣。

  溫公律己之嚴,非有所召致,而引兒童走卒以為羽翼,固已。即在綱也,危亡在目,殷憂在心,抑必不操券以致陳東,使率眾以頌己。其當眾情沸騰之下,固且無如之何,而不足為二公病。雖然,君子靜天下之人心以靖國者,固有道矣。盡忠以與君謀,其可贊以必行者,言不容長也。秉正以與僚友謀,其所引以自任者,旁無所待也。同乎我者受之,而得當以行,喜勿遽也。異乎我者聽之,裁之在我,怒勿形也。退而緘之於心,不以忼慨之容動眾,而使依己以為宗也。不用而奉身以退,不自暴白其心,而激人以歸怨於上也。失職之士,怨恣之民,達其憤,恤其隱,而勿引之以使盡其不平之鳴也。夫然,則謀定而人不知,功成而言不泄。忠不行,道不試,而微罪以去,恒有餘地以待君之悟,而無所激以成乎不可已之爭。則朝野兵民,各居靜以待命,雖有巨奸猾寇,亦弗能窺我之涯際,而閑宵小以起收其利。如其終不見信于天子,不勝於奸邪,則亦天也。吾之自靖自獻者無尤,則一死以報宗祊而無愧。而士民囂陵之戾氣,無自而開,則禍亦不永。君子之以靖共爾位,邀神聽之和平者,此而已矣。以此求之,豈徒綱哉?溫公固未之逮矣。

  謝安石抗桓溫,卻苻堅,而民不知感。郭子儀戹于程元振,困於魚朝恩,而眾不為伸。種師道耄老無能,而褰帷呼躍。成敗之殊,其持之者異也。已亂者先已其爭,爭不甚者危不亟,存乎任國事者之有道也。子曰:「君子無所爭。」己且不爭,況使君與民挾己以為爭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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